如何给校园道路命名

2017-06-03

校园道路、楼宇等是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文化元素命名,规范道路和建筑物的称谓,可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学校的文化品味,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如何给校园道路命名。

校园道路命名更名基本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

2.已有名称并被广泛认同的继续保留,对确需修改和尚无名字的予以命名。

3.遵循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通则。

4.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5.体现学校历史、地理特点,弘扬文化传统,彰显人文底蕴。

6.中英文同步推进。

校园道路命名更名范围

1. 校园园区(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

2. 道路(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

3. 典型建筑物

4. 校门

5. 文体活动场馆

6. 人文自然景观

校园道路命名更名依据和方法

(一)专名的依据和办法

1. 以植物命名

2. 以山水命名

3. 以功能命名

4. 以方位命名

5. 以格言、典故等命名

(二)通名的依据和方法

1.点状地名的通名分为6类:馆、山庄(酒店)、楼、舍、栋、校门。

2.线状地名的通名不分类别:通称路 。

3.面状地名的通名分为5类:园、苑(邨)、场、湖、山(岭)。

道路命名的实用功能要求

2.1实现一一对应

道路与名称必须“一一映射”,一座城市内的路名不得重复。首先城市道路要避免同名,即使不同的通名也不能使用同一专名;相同概念的词语最好不要同时使用,如“五一”与“劳动”、“八一”与“建军”等。其次要避免使用同义词和近义词命名,如“秀丽路”与“美丽路”、“慈爱路”与“慈祥路”等。再次要避免使用同音、谐音字词,以免口头表达困难,如“年轻路”与“年青路”、“湘江路”与“香樟路”等。凡推行一体化的区域(如广佛同城区域、长株潭地区、郴资桂一体化区域等),城镇道路也要避免同名,除本属同一线路外,如有重名,等级较低的道路应该改名。

2.2力求路线完整

同一方向的道路不论线路多长,应该使用同一名字,不宜切割分段命名,否则路名过多,不便管理和使用。如果路线过长则用方位词分段,如长沙市的“韶山北路”、“韶山中路”、“韶山南路”,郴州市的“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等。如果同一线路的路幅和断面形式不同,则道路通名等级“就低不就高”,保证全线路的统一,如郴州市香雪路路幅30—50米,断面形式有一块板和两块板,通名最终定为“路”。因特殊原因,同一线路的不同路段需取不同名字,应在道路交叉口换名,不能从路段中间强行分割命名。道路线路改变方向,特别是通过交叉口后转向大于45度的,路名应从交叉口开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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