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 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2017-03-13

从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调研时首次整体提出“四个全面”,到今年1月5日全国宣传部长会议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再到春节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人民日报》就推出重磅系列评论员文章,全面深刻阐述“四个全面”思想内涵。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到官方媒体权威的阐述,这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既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也是指导我们事业胜利的重要战略思想。

“四个全面”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四个全面”是为解决国情、世情、党情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按照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时间表定在了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治国方略;而全面从严治党是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中提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标定为“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锻造我们事业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

“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是站在全面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下提出来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它表明,中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更高目标来引领,当代中国面对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走在世界前列,中国共产党要始终成为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提出,表明我们党面对挑战,不仅有清醒的认识,更有清晰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坚定中国自信、立足中国实际、面向中国未来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廊清了治国理政的全貌,抓住了治国理政的关键,拎起了治国理政的总纲,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思路、新方略。

“四个全面”是党的理论的重大创新。“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重大课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若干重大关系,科学统筹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改革发展稳定,科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思考谋划治国理政一盘棋提出的治国理政思想;“四个全面”是将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之中的大手笔。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看,“四个全面”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求,体现了“两个伟大工程”的相互支持、相互保证的内在统一;“四个全面”,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辉。“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去看,“四个全面”既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又是实践创新的巨大飞跃。“四个全面”所包含的系统的中国方略、开放的中国胸怀、坚定的中国态度,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开启了接续打造“中国优势”的新篇章。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的,这是“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是“中国和中国人民阔步走向未来的关键抉择”。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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