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的故事精选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都将尽力许许多多的选择。这些选择都将决定着你的命运。那么有关于选择的故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选择的故事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选择的故事精选篇一:选择
阿志结婚了,新娘是漂亮而又文雅的阿娇。结婚的那天,阿俊做的伴郎。
阿俊还清楚的记得阿志小夫妻俩都喝了点酒,兴奋地小两口满脸通红。咬苹果的时候,阿志与阿娇的脸交织成一个火红的中国结。
然而,婚后的第二年,阿志与阿娇开始吵架。从小吵到大吵直至分居,谁也不肯让步。终于,在争吵激烈一天,阿志与阿娇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阿志与阿俊是好友。阿志离婚后经常找阿俊喝酒。喝多了话也就自然多了起来。
“假如再给我一次婚姻,那么我一定要找一位和阿娇完全不同的女孩。相貌、爱好、情趣、性格,都要和与阿娇截然相反”阿志振振有词。
突然一天,阿志真的开始了第二次恋爱,热恋的甚至比与阿娇的初恋还要更狂热、兴奋和自豪。尽管偶尔也会阿俊的面前谈起阿娇,但却是淡淡的神情。而谈到现任女友,阿志却是两眼放光。
该到谈婚论嫁了,阿志却消失一段时间,阿俊以为他是在为婚礼奔忙着。可是,当阿志再次找到阿俊时却说,他想放弃。
“你们都要结婚了,怎么这么快就要放弃,为什么?”阿俊关切的问。
阿志的眼睛看着天花板像是自言自语的对阿俊说:“交往一年多了,我突然发现,现在的这个女孩,与阿娇是那么相像!”……“我只能放弃了。”
“很多时候,第二次的选择都是第一次的翻版。”“我不是害怕我的第二次失败,而是突然觉得我的选择早该如此。”
阿娇与阿志离婚后,没有再嫁。经过阿俊的撮合,他们谈了几次便复婚了。复婚后,他们仍然是吵闹,但却不烦。每次晚饭后,他们又都像初恋那样牵手在公园的甬道上散步。
关于选择的故事精选篇二:凯金斯的选择
2008年8月,美国女孩塔米卡?凯金斯和她的队友夺下了北京奥运会女子篮球赛的冠军。之前,凯金斯已经参加过许多盛大的比赛。“如果没有我父亲的教导,”凯金斯说,“我不会出现在任何一个赛场上。”
凯金斯天生听觉受损。3岁时,父母带她配了一副大而笨重的助听器。她讨厌这副助听器,尤其上小学后,她讨厌同学们的取笑。一次,老师问她:“4加2等于多少?”凯金斯紧张地答道:“6……6。”同学们顿时哄堂大笑,她的脸刹时变得通红,泪水涌满了眼眶。“我不会再在课堂上说一句话,”她告诉自己。
二年级的一天,凯金斯的母亲和耳科医生把正在上课的她叫到了教室外面。那一刻,凯金斯感觉到全班的眼睛都在盯着她,坐在她旁边的男孩更是“哧哧”地笑。“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一样?”凯金斯在心里质问。
那天下午放学路上,当凯金斯和姐姐桃嘉路过一片荒野时,她猛地扯下助听器扔了出去。姐姐愤怒地盯着凯金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知道。“凯金斯耸耸肩。”爸爸和妈妈会发疯的。“姐姐说。凯金斯也有点儿害怕了。
回到家,凯金斯的母亲果然大怒。母亲命令凯金斯跟她回到荒野把助听器找回来,但找到天黑也没找到。那晚,凯金斯的父亲郑重地对她说:”你已经做了一个选择,以后你就必须在这种选择中生活。“凯金斯不明白父亲的意思。”你不想戴助听器,从今以后你就不必再戴着它了。没有了它,你必须照顾好自己的生活。“父亲说。让她掌握自己的人生,这也是父亲对凯金斯的行为做出的选择。
丢开助听器,凯金斯发现自己原来非常擅长唇读。没有了刺眼的助听器,其他孩子也不再取笑她。后来,凯金斯爱上了篮球。高中时,她的篮球技能超过了大部分同学,”当你在比赛中准确地投进3分球时,没有人会介意你的听力是好还是坏。“凯金斯笑道。
多年来,凯金斯一直祈祷能得到别人的喜欢。当她在篮球场上奔跑时,她发现自己得到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她所祈祷的。父亲说:”这是你自己掌握了自己的人生的结果。“这个结果让凯金斯顺利地进入了征战伦敦奥运会的美国女篮代表队。”在伦敦奥运会,我将展示我最好的表现。比赛完回到美国后,我会把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带给那些像我一样有听力障碍的孩子。“凯金斯对记者说。
“你会鼓励他们扔掉助听器吗?”记者笑问。凯金斯哈哈一笑,说:“当然不会,我会告诉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特别的,只要把握好自己,他们同样会得到上帝的眷顾,美好的事情也将会发生。”
关于选择的故事精选篇三:阿伯拉罕的选择
我给蒂阿瑞讲了一个我在圣托玛斯医院认识的人的故事。这是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他是个头发金黄、身体粗壮的年轻人,性格腼腆,对人和气,很有才能。他是靠着一笔奖学金入学的,在五年学习期间,任何一种奖金只要他有机会申请就绝对没有旁人的份儿。没有人不承认他才华过人。最后他被选进领导机构中,他的前程已经有了可靠的保证。按照世情推论,他在自己这门事业上肯定会飞黄腾达、名利双收的。在正式上任以前,他想度一次假;因为他没有钱,所以在一艘开往地中海的不定期货船上谋了个医生的位置。这种货轮上一般是没有医生的,只是由于医院里有一名高级外科医生认识跑这条航线的一家轮船公司的经理,货轮看在经理的情面上才录用了阿伯拉罕。
几个星期以后,医院领导收到一封辞呈,阿伯拉罕声明他决定放弃这个人人嫉羡的位置。这件事使人们感到极其惊诧,千奇百怪的谣言不胫而走。但是既然早就有人准备好填补他留下的空缺,阿伯拉罕不久也就被人遗忘了。以后再也没人听到他的任何消息。这个人就这样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了。
大约十年之后,有一次我乘船去亚历山大港。即将登陆时,一天早上,我被通知同其他旅客一起排好队,等待医生上船来检查身体。来的医生是个衣履寒酸、身体肥硕的人。当他摘下帽子,我发现这人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我觉得仿佛过去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忽然,我想起来了。
“阿伯拉罕。”我喊道。
他转过头来,脸上显出惊奇的神色。愣了一会儿,他也认出我来,立刻握住我的手。在我们两人各自惊叹了一番后,他听说我准备在亚历山大港过夜,便邀请我到英侨俱乐部去吃晚饭。在我们会面以后,我再次表示在这个地方遇到他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他现在的职务相当低微,他给人的印象也很寒酸。这之后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在他出发到地中海度假的时候,他一心想的是再回伦敦去,到圣托玛斯医院去就职。一天早晨,他乘的那艘货轮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他从甲板上看着这座阳光照耀下的白色城市,看着码头上的人群。他看着穿着褴褛的轧别丁衣服的当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成群结队、吵吵嚷嚷,土耳其人戴着平顶无檐的土耳其小帽,他看着阳光和碧蓝的天空。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心境忽然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无法描述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来得非常突兀,据他说,好像晴天响起一声霹雳,但他觉得这个譬喻不够妥当,又改口说好像得到了什么启示。他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有一种获得无限自由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老家,他当时当地就打定主意,今后的日子他都要在亚历山大度过了。离开货轮并没有什么困难,二十四小时以后,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全部行李登岸了。
“船长一定会觉得你发疯了。”我笑着说。
“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才不在乎呢。做出这件事来的不是我,是我身体里一种远比我自己的意志更强大的力量。上岸以后,我四处看了看,想着要到一家希腊人开的小旅馆去;我觉得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家旅馆。你猜怎么着?我一点儿也没有费劲儿就走到这家旅馆前边,我一眼就认出它来了。”
“你过去到过亚历山大港吗?”
“没有。在这次出国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
不久以后,他就在公立医院找到个工作,从此一直待在那里。
“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吗?”
“从来没有。一分钟也没有后悔过。我挣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但是我感到心满意足。我什么要求也没有,只希望这样活下去,直到我死。”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亚历山大港,直到不久以前我才又想起阿伯拉罕的事,那是我同另外一个行医的老朋友阿莱克·卡尔米凯尔一同吃饭的时候。卡尔米凯尔回英国来短期度假,我偶然在街头遇见了他。他在大战中工作得非常出色,荣获了爵士封号。我向他表示了祝贺。我们约好一同消磨一个晚上,一起叙叙旧。我答应同他一起吃晚饭,他建议不再约请别人,这样我俩就可以不受干扰地畅谈一下了。他在安皇后街有一所老宅子,布置很优雅,因为他是一个富于艺术鉴赏力的人。我在餐厅的墙上看到一幅贝洛托的画,还有两幅我很羡慕的佐范尼的作品。当他的妻子,一个穿着金色衣服、高身量、样子讨人喜欢的妇女离开我们以后,我笑着对他说,他今天的生活同我们在医学院做学生的时代相比,变化真是太大了。那时,我们在威斯敏斯特桥大街一家寒酸的意大利餐馆吃一顿饭都认为是非常奢侈的事。现在阿莱克·卡尔米凯尔在六七家大医院都兼任要职,据我估计,一年可以有一万英镑的收入。这次受封为爵士,只不过是他迟早要享受到的一个荣誉而已。
“我混得不错,”他说,“但是奇怪的是,这一切都归功于我偶然交了一个好运。”
“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不懂?你还记得阿伯拉罕吧?飞黄腾达的本该是他。做学生的时候,他处处把我打得惨败。奖金也好,助学金也好,都被他从我手里夺去,每次我都甘拜下风。如果他这样继续下去,我现在的地位就是他的了。他对于外科手术简直是个天才。谁也无法同他竞争。当他被指派为圣托玛斯附属医学院注册员的时候,我是绝对没有希望进入领导机构的。我只能开业当个医生,你也知道,一个普通开业行医的人有多大可能跳出这个槽槽去。但是阿伯拉罕让位了,他的位子让我弄到手了。这样就给了我步步高升的机会。”
“我想你说的话是真的。”
“这完全是运气。我想,阿伯拉罕这人心理一定变态了。这个可怜虫,一点儿救也没有了。他在亚历山大港卫生部门找了个小差事——检疫员什么的。有人告诉我,他同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婆子住在一起,生了半打长着瘰疬疙瘩的小崽子。所以我想,问题不在于一个人脑子聪明不聪明,真正重要的是要有个性。阿伯拉罕缺少的正是个性。”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有更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强了。
“当然了,如果我对阿伯拉罕的行径故作遗憾,我这人也就太虚伪了。不管怎么说,正因为他走了这么一步,才让我占了便宜。”他吸着一支长长的寇罗纳牌哈瓦那雪茄烟,舒适地喷着烟圈,“但是如果这件事同我个人没有牵连的话,我是会为他虚掷才华感到可惜的。一个人竟这样糟蹋自己,实在太令人心痛了。”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英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