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责任险和车上货物责任险是什么

2017-03-20

生活中,我们最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是什么?车险行业可谓是混的风生水起,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负责无过失责任险和车上货物责任险是什么?

负责无过失责任险的概念

无过失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该项保险的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

负责无过失责任险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负责无过失责任险赔偿额度

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按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赔偿限额档次协商确定。即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万,无过失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5万或10万。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无过失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5万、10万、或20万。

(1)赔偿项目: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赔偿限额内赔偿。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车上货物责任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上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货物责任保险。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金额未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责任限额时:理赔金额=应承担的赔偿金额×(100%—20%)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金额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责任限额时:理赔金额=责任限额×(100%—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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