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南通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南通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江苏省南通 市 平潮九圩港 镇 滨江花园二期 小区9 号楼 501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从交钥匙的当日算起,乙方可正常居住自 2015 年 月 日至 2019 年 月 日。此租房合同五年一签。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1600 元,按半年结算,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租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按照六个月计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涉及到租房期间因个人原由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若在交房时出现电器及屋内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因维修到位后才能正常交房。乙方在正常交完房后,甲方需如数归还乙方住房时1600的押金。
四、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 3 台,电热水器 1 台,太阳能热水器 1台,电视机 2 台,油烟机及灶台 1 套,床 3 张,餐桌 1 张,沙发 1 张,写字台 1 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交清之后半年的房租,则视为继续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2015.4月份已支付甲方一万元租房定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南通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南通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 即 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 、 、 、 、 、 、 。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 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 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由乙方送达 银行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南通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 地址 电话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 ,产权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间(套),产权证号 。
第二条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现金或转账)支付。
第六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 ,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达
5. 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 甲方不及时交付房屋,不及时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七条 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条 如因城市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他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