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落后地区小城镇建设中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

2016-11-18

【论文摘要】一些经济落后县市近年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盲目蛮干,结果忽视产业互动和产业结构调整,致使当地产业结构失衡,严重影响后继发展。整个进程分为四阶段,但起主导作用的则是单一注重房地产的地方政策。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四大矛盾,尤以地方经济单薄与城建资金矛盾贯穿始终,处理不当均可导致地方政策失误。在治理上必须针对资源、权力、生产要素和执政观念等影响因素采取综合措施,从而活化本地资源。从社会学角度看,发掘、保护和营造有序化程度高的本地社会资源,所需投入最少而作用最大。

【论文关键词】小城镇建设;产业结构;失衡;矛盾;资源

小城镇建设具有促进农村现代化、完善县域经济、建立现代化城乡社会结构的战略意义,是衡量一个地区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进入2l世纪,我国中西部出现小城镇建设高潮。但在实际过程中,一些地方单一产业模式特征突出,仅以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为依托,忽视其他产业发展所需条件、产业间良性互动关系等因素,反致本地产业结构失衡,背离小城镇建设初衷。本文结合基层调查讨论小城镇建设中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欢迎商榷。

一、短视行为导致地方产业结构失衡

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条件不断变化。无视条件变化便把握不住小城镇建设的未来演变趋势。回头看,凡发生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当初都曾出现过短视、蛮干的行政行为和明显失误的地方政策。整个演化进程分四阶段。

早期,城建摊子多半铺得太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超常规扩张。从县域经济层面考察,这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已高度依赖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于是陷入两大窘境:一是为获得更多财政收入直接介入房地产,前期协从房地产商低价征用民房搞旧城改造,后期则为房地产炒作推波助澜,民怨不小;二是当地一些实权官员直接干预或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获利不小,更让社会上贫富悬殊差距转化成党群、干群间紧张关系。中西部县市过去经济多半薄弱,启动小城镇建设常靠土地拍卖,后来又人为助长房地产炒作,拆迁范围内百姓们花掉几十年积蓄才能适应。民间资金大多沉淀在房子上面,当地个体私营经济遭遇寒流,过去刻意打造的“食府一条街”、“娱乐一条街”等纯消费店面陆续歇业,很能说明问题。

随之,当地劳动力市场受影响。以前,经济落后县市的国有企业差不多“放”完了,绝大部分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靠个体私营企业消化。当地居民现在购置新房后却面临个体私营经济寒流,劳动力只能外出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寻业,本地劳动力反而匮乏,严重时新引进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无法招满合格工人,当地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萎缩,完全出乎外来老板原先所料。问题还有,因劳力外出的劳务收入高于本地,不仅给本地更多的劳动力外出起示范效应,且因其带回资金增量短期内还达不到个体投资办企业的数量,只能偏向于投入家人生活消费,从而慢慢提高了本地的生活资料价格。笔者看到,那些县市的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价格就时常高于当地中心城市甚至省城。

继而,当地财政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大。由于本地劳动力大量外出,产业格局失衡,本地工薪阶层收入长年不得提高,其生活水平渐渐落后于其他居民,劳动力外出家庭大多剩下老弱妇孺和在读学生,造成本地的生活资料消费萎缩;而本地的廉价劳动力潜在优势丧失,又使得外地资金投资本地的难度陡升;结果是本地农业产品多以低价位的原材料形式进入外地市场,外地工业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多以高价位进入本地市场,本地贸易出现逆差,再加上前几年农村税费改革和今年取消农业税,当地财政收入吃紧,迫使政府更投入地“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有的地方完成旧城区改造后又立即搞新一轮城区扩建,于是出现已建房入住率低、新城区半拉子工程的尴尬情景。

最后,产业格局严重失衡成定局,财政收入萎缩。由于经济落后县市多处于交通和资源条件均较差的边远山区,本地经济难以催生资本大户,故小城镇建设所需的巨大启动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和房地产商;城建新房陆续出售时期,当地民间资金开始向房地产商手中聚集,但因本地产业结构仍然落后、利润回报率低且不稳定,所以他们并不把积聚的资金投入本地其他产业,而是外投其他地区,致使本地资金外流。这个阶段,有些地方的银行储蓄显著增大,来源主要是房地产商,其他产业的增量资金则开始减小。硬着头皮走下去房屋空闲率陡然上升,房地产商随之淡出,倚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财政收入萎缩。

单一依赖于房地产的小城镇建设政策取向,前期导致其他产业增量资金渐渐不足,后期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滞后,前期条件变化成为后期条件变化的前提。由此可见,小城镇建设在此所涉及的已不只是单纯的城建学、经济学问题,而是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系统问题。

二、导致地方政策失误的四大矛盾

单一依赖房地产业小城镇建设策略,无疑是多重矛盾的作用结果。新的小城镇建设怎样选择正确发展方向,已陷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怎样摆脱困境,不能不面对这些矛盾深加思考。本文归纳四大矛盾。

第一,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单靠政府财政,多数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故很多地方派员外出寻经,引进利用民间闲散资金的办法,其中两个办法即是:低价格征收老城区民房、高标准规划民间新建房。据此,贫穷县市小城镇建设愈超前,一时内财政增收幅度愈大;但由于原来本地经济资源形态低级、内生性储蓄低、社会闲散资金存量小,结果随之民间资金消耗愈大,其他产业发展所受影响亦愈大。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资源。欲化解这个矛盾,当从活化资源着手,化本地天然资源为可市场交换的商品资源、货币资源。

第二,行政权力不断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之间的矛盾。为了低价征收老城区民房,这些经济落后县市往往成立含有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拆迁办”,强制居民拆房迁居;为了高价卖出房地产,当地的城建、土地部门往往联手策划炒作,导致房地产价格扶摇直上。贱征贵卖损害百姓利益,已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且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严加制止。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权力,其发生前提是公共权力的赋予、监督机制不完善。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中西部不少县市之所以经济落后,并非单纯的自然因素使然,而常伴有市场秩序欠佳、社会环境欠理想等综合因素作用,尤其表现为行政权力异常扩张。故当小城镇建设规划超越当地经济实力时,便要倚仗不当行政辅佐。欲化解此矛盾,只能经由建立和完善民本政府予以完成,也就是让普通百姓的意见、要求和评议进入公共权力的赋予和监督环节。

第三,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之间的矛盾。低价征收旧房地产和高价出售土地使用权,形成巨大的价差,加上房地产业膨胀,政府获得可观的税费收入,迅速扭转了经济落后县市以往财政上捉襟见肘的被动状况;然而,大量民间资金沉淀于房地产,其他产业的“资金——商品——资金”循环周期延长,产业税源范围反而缩小。房产业过度膨胀本身意味着经济泡沫,政府主导型的房产业过度膨胀更将直接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严重失衡。该矛盾中,生产要素是其内在固有因素。虽然各地均有种类数量迥异的天然资源。但只有经过有效的开发利用,先行投入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方可将本地天然资源转化成更具经济价值的可市场化的物质形态,换取更多生产要素。强硬推行超常规小城镇建设方案,使本地生产要素高度聚集于房地产业而减少其他产业所获份额,近乎杀鸡取卵。欲化解此矛盾,唯有破除不合科学发展观的“捷径”思想,按经济规律办事,再造衡稳型产业结构。

第四,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城镇建设多被当作最能体现领导政绩的“形象”工程;相比之下,要实现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则需更多地做些前提性、过渡性或扫尾性工作,隐而不彰,却要花大力气且讲求实效。现在各界一致认同新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观念,但与此相符的领导政绩考核、评判方法还很不成熟,以前的单纯财税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力还很大,经济落后地区的党政领导仍难免看齐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绩标准,故一厢情愿地搞超常规小城镇建设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个矛盾中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执政观念。欲化解此矛盾,必须牢牢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规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行为准则。

小城镇建设中,四大矛盾所处阶段及其作用各不同,但彼此关联。规划方案一旦超过地方经济实力的承载力,通常先遇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继而遭遇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则常由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引发,于此凸显决策的重要性,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实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但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县市地方经济实力薄弱与城镇建设巨大资金缺口的矛盾贯穿全过程。

四大矛盾分别围绕本地资源、公共权力、生产要素和执政观念等深层影响因素展开。紧扣深层因素化解矛盾,是那些县市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功规避产业结构失衡的先决条件。

三、采取综合措施走出误区

基于前述分析,陷入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若要快步走出困境,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在小城镇建设的不同阶段上,均应正视所遇矛盾,从长远考虑。

前期规划阶段,应当紧扣地方领导执政观念因素,端正小城镇建设的目的,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念,着重规避不合实际的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严把立项关。措施上既要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完善素质修养、强化亲民意识,也要加强上级党委政府指导监督力度、探索新的政绩指标系统、增加基层民主评议。

中期实施阶段,应紧扣公共权力因素,完善权力监督和约束机制,及时纠正、制止和杜绝侵犯群众利益行为,规避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属地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宜增加相关工作内容,取消多职能部门联合组建的“拆迁办”,将合法强制拆迁事权交还城建和司法部门,坚持按市场公平原则协商处理非强制性拆迁。

后期定型阶段,应当紧扣生产要素因素,着重解决好城镇建设已获成果与非房地产业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衔接,规避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分时分区开展小城镇建设,及时恢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纠正明显的产业结构失衡,给本地产业优化重组提供必要时间。已陷入小城镇建设异常轨道的经济落后县市,要摆脱倚重单一房地产业税源的局面很不容易,但长远发展决定了必须这样做。

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的矛盾,是一个需长期面对的矛盾。该矛盾之所以具长期性,是因为城镇建设首先应满足人们聚集居住的条件需求;居住条件档次并不依循城镇大小截然不同,加上城镇其他功能需求,如区域性商贸、信息、文教科卫中心的功能,较长时期内小城镇建设所需单位投资量总要超过当地经济的承载能力。承认该矛盾的长期性,不是否定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是为了更精确地把握、遵循小城镇建设的内在规律。化解其他三个矛盾的同时也成功地化解此贯穿全程的矛盾,就能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维持合理的产业结构。

成功化解该矛盾的前提,在于正确制定中长期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实施适宜的产业经济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创造产业发展新机遇。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目标是要活化本地资源,也就是挖掘本地天然资源的相对比较优势,使之转化为新颖的可市场化形态。经济落后县市过去在开发本地资源方面也做过大量工作,但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中渐渐单一依赖房地产业,又更容易忽视本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化本地资源的工作也就渐渐不能到位了。

理论上,中西部落后地区天然资源固然广袤,但从品位、聚集度、交通、技术、开发或加工成本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又缺乏明显的可市场化优势,故长期闲置。但不能不好好思考:如果你那里真没一点资源优势,域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怎么会来呢?

从社会学角度看,一个地区的天然资源不仅是自然资源,还包括了社会资源。社会资源是历史人化自然和现实人文环境的总和,是漫长历史中人们不断创造、积累的结果,其范围涵盖“硬”性的古代遗迹、传统景观、各类博物馆以及“软”性的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衣食住行、民风民俗、道德准则、社会风气、制度构架、语言和艺术、生存安全度、交往信任度等等。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与优质自然资源同样重要。

现实中,经济落后县市往往忽视自身社会资源,尤其是忽视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软”性社会资源。一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同时破坏本地有序化社会资源,譬如拆除数百年历史的商贸阁楼街,强拆民宅时出动警察甚至雇佣打手,怂恿各方哄抬房地产价格等等。保护有序化社会资源不够,合理开发利用空间缩减,可衍生的产业发展机遇也就没有了。

用创新精神来保护、开发和利用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活化本地资源的路子就宽广起来了。枚举三条:(1)保护或恢复原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维持、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和良好互信,能够增强人们定居和投资意念,提高已有房产利用率,拓延小城镇建设的边际效应。(2)开发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扶持管理规范的旅行社、增加本地旅游项目的宣传,能够促进旅店、交通等配套工程,增强小城镇建设的特定功能。(3)创新有序化社会资源,如将民俗风情、戏曲杂耍与旅游业、商贸业联袂登上一个独具色彩的信息平台,能够拓展本地农渔产品、食谱服装和历史人文景观的知名度,触发产业新机。

总之,小镇建设必须以促进本地产业发展为前提,发掘、保护和营造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乃是活化本地资源的一种高档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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