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调研报告范文
节能是我们现在高度重视的问题,那么你们知道建筑节能的调研报告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节能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范文篇1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县建筑节能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实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发展我县建筑节能,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把握县情,科学确定思路,突出发展重点,遵循发展规律。节约能源资源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建筑能源占我县能源消耗的35%左右,建筑节能工作不可避免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县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一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可持续发展,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用尽可能少的代价来获得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建筑作为人工环境,是满足人类物质和生活需要的组成部分,人们对建筑的品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建筑由于采用了成套的节能技术措施,比如适当控制建筑体形系数,即建筑物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采用保温性能良好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采用墙体保温、屋面保温、中空双层玻璃窗、保温门和节能空调等,减少了围护结构的散热,改善了建筑热环境的质量,提高了供热系统的热效率,既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又降低了房屋的使用成本,住户得到了实惠,进而提高了人民的居住质量,满足了生活需要。
三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需要。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亦指出:建筑节能工作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建设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注重科学用能,合理用能,针对不同气候地区制定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陆续颁布。其中,针对甘肃地区的《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总之,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我县可持续发展。因此,全面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我县建筑节能工作现状
一是抓好“禁实”工作,提前完成“禁实”任务。为做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通告》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我县“禁实”步伐,成立了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建设局局长、国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禁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理确定 “禁实”范围,重点抓好县城区域内的“禁实”工作,充分运用以点带面、以城区带乡镇的做法,到20xx年8月底,我县建成区范围内已全面实现了“禁实”目标。在不断巩固城区“禁实”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禁实”范围,20xx年初,各乡镇也实现了“禁实”目标,比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二是依据市场需求,节能型新墙材得到大力发展。不断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节能、环保型的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工业及建筑废弃物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石膏空心条板等产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力度,从改变企业生产规模小、装备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方面着手,积极鼓励粘土砖企业转产粘土空心砖和其它新型墙体材料。从98年改建第一家粘土空心砖厂至今,我县新墙材产量已经达到8000万块标砖,有砖、块、板、保温材料四大类、十多个品种的新型墙材。
三是完善检测机构,全面实施第三步节能标准。依据建筑节能发展趋势,成立了“**县建筑节能检测中心”,完善了我县建筑节能检测管理机构,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县城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开展建筑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使全县建筑工程全部按第三步节能标准施工建设。
三、问题和困难
一是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的难度较大。传统的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节地、节能、环保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实心黏土砖占据着较大的市场份额。多年来,居民和村民自己建房习惯使用实心黏土砖,在他们眼里,实心黏土砖比其他替代的空心砖更“结实”,用起来也更顺手。因此,我县32家粘土实心砖企业在农村还具有一定的市场,要全部关闭难度较大。
二是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亟待加强。部分设计人员未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热工计算不准确、不熟练,节能设计中建筑、暖通、电气等各专业缺乏配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可选择性不足,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中没有形成竞争机制,没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三是建筑开发商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建筑节能发展趋势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着建筑节能可搞可不搞的懈怠思想,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建筑节能的发展有抵触情绪。
四、努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为加快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必须按照中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扎实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大力宣传推广建筑节能工作。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措施,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相关法规及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达成共识。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或协调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活动,使建筑节能工作系统、稳步、扎实推进。
二是完善推广建筑节能的制度和措施。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施工、设计、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制度保证,必须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把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纳入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形成“闭合”式管理,形成多方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把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严格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建造,达不到节能要求或违反规定要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改造规划和政策,我市今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为20万平方米,我县也上报了1万平米,该项工作正在审批阶段,这预示着我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即将启动,既有建筑节能工作将逐步逐年铺开。
五是抓紧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现计量供热。改造供热系统,降低供热单位的能耗,使供热单位能够从用户行为节能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多余的热量用于扩大供热面积。建立供热分户控制,按栋计量的供热设施改造。确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计量供热热价和收费方法,既要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同时又顾全供热单位的利益。从而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实现能源低消耗、费用低支出、居住高品质的目标。
六是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备案登记表>的通知》(甘建设[20xx]430号)、《关于新型墙材质量认可、年审、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兰墙办发[20xx]8号)要求,加强对节能技术、产品管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认证制度,切实保证节能产品质量。
七是促进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引导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墙材生产企业发展利废及建筑垃圾等再生墙材,促进能源的经济循环发展;巩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严格执行“禁实”目标,节约宝贵的资源能源,提高环境质量。
八是要着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建设部正在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重点是围绕太阳能和冷暖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等重点领域,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我县建筑节能工作也必须放眼长远,充分领用我县太阳能充足等地域优势,一方面是解决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取暖燃煤需要,一方面是开发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取暖等新兴技术,促进城区建筑物采暖用电节能化,改善我县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筑节能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建设事业中的具体体现,是构建节约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范文篇2
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活动。为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今年5月至6月,我们就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现状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全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节能执法监管等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成效显著。
——学习宣传,建章立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20xx年10月开展了建筑节能宣传月活动,20xx年4月16至18日举办了20xx年春季住宅暨建筑节能科技博览会,多家优秀墙材企业及房地产公司参加活动并展出了节能产品,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节能、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和文件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市建委先后制定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西安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暂行奖励办法》、《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西安市建筑节能产品目录》等多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使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标准,加强监管。建筑节能标准是保障建筑符合节能要求的基本准则。1986年国家提出建筑物要在1980年基础上节能30%的要求,1996年提出了第二步节能50%的要求。20xx年,我市依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组织编制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实施,西安成为国内第四个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的城市。按照65%节能标准能耗测算,每平方米可节约标煤21.3公斤。按每年竣工1000万平方米工程计算,可节约标煤21万吨。为确保《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的全面贯彻执行,我市要求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单位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基本要求,在立项时就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以及落实措施,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同时报送《西安市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表》。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进行设计,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结构性能和机电设备等各个方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能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增加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我国是建筑业大国,每年有约20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总量,接近全世界年建筑总量的一半,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呈逐年上升之势。目前,我国既有建筑近420亿平方米(住宅面积360亿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55亿平方米),其中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据统计:西安地区从1978年至20xx年底,竣工建筑总面积14167万平方米,其中,从1986年8月1日起执行30%的设计标准以前的建筑为1212万平方米,至1996年7月1日起执行50%的设计标准的十年间,已建成的建筑面积约2737.33万平方米(见附表)。
1986年至1996年间西安市竣工建筑面积汇总表
按照省政府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对3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20xx、20xx年分别完成了6.48和6.9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占“十一五”总目标任务的44.6%。根据改造前后的能耗对比,每平方米年节约标煤17.9公斤,改造后的建筑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400吨。20xx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包括自主改造和全额财政拨款改造部分共计17个项目,自主改造部分确定的项目为省老干部公寓,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全额财政改造部分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现已有延河小学教学楼等七个项目进入施工阶段,预计9月30日前可全部完成改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