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总结

2017-06-15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总结,供你参考!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总结篇1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总结篇2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总结篇3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一、对《廉政准则》的认识

中央颁布实行的《廉政准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法则、必须执行的守则、必须维护的规则、必须坚持的原则。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执行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廉政准则》的颁布实行,是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现实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1997年3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加强腐败源头治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实践成果,我省、我市、我县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探索创造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运用、得到体现、不断改进。《廉政准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理想信念,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2、《廉政准则》的颁布实行,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党中央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特别是提出了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战略部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将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加大《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力度。

3、《廉政准则》的颁布实行,是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保障。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监督的直接结果。人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反腐败的实质就是反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确保公共权力用于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原则和宗旨。坚持廉洁从政,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能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自律意识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忽视了对权力的约束。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搞好公共权力的控制、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是对公共权力正确行使、高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廉政准则》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底线,既是严守政治纪律的底线,也是杜绝违法违纪的底线。我们一定要把《廉政准则》作为最高而必须践行的标准、作为最严而必须落实的要求,坚决对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几点想法

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核心内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作出了“8个禁止、52个不准”的明确规定。我们政法系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新规范、新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益、作风不正、执法不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和执法行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

1、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突出“三个重点”

突出“学”。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政法干警认识到《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每一位干警深刻理解《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8个方面52个不准的从政规范,深入领会,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对廉洁从政、廉洁执法的认识,自觉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依法依纪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突出“查”。依据《廉政准则》的规定,政法干警要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己在廉洁执法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和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重点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增强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切实保障《廉政准则》有效实施。突出“防”。政法机关应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要契机,加快制定或修订完善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相配套的系列制度,切实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努力解决影响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防患于未然。

2、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狠抓“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上要到位。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刻理解颁布《廉政准则》的意义,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要在全院范围内迅速营造积极学习《廉政准则》的氛围,广泛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真学真懂,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做到真信真用,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二是行动上要到位。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想管住自己,秉公用权、廉洁执法,守得住小节,就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时绷紧一根弦,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三是落实上要到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明确《廉政准则》约束的重点就是领导干部,强化《廉政准则》面前没有特权、《廉政准则》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懂得《廉政准则》不仅是紧箍咒,而且是护身符。四是监督上要到位。要依照《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政法干警更要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现代司法理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实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促进政法干警廉洁执法、干净用权,做到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既在大事大非面前过得硬,又在小事小节上过得了关,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3、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注重“五个结合”

一是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相结合,进一步解决队伍中、执法中不利于政法机关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二是与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工程,因此要找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结合点,统筹做好各项政法工作,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加强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四是与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率先跨越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灵石”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法职能,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为保障我县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五是与全年政法工作相结合,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是当前政法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应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完成政法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一道部署、一道实施、一道考核,切实做到“两手都抓、两手都硬”,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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