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荒野的呼唤是关于狗的全球性经典小说之一,收入美国作家杰克·伦郭的两部描写动物的著名小说。那么,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一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二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三
好词:
半遮半掩 蜿蜒曲折 形影不离 养尊处优 自鸣得意 孤陋寡闻 沾沾自喜 勃然大怒 徒劳无益 敷衍了事 马马虎虎
好句:
①神志不清、喉咙和舌头疼痛不堪、被勒得半死的布克还想抵抗虐待它的人们。但是它屡次被打倒和透不过气来,直到他们终于把它脖颈里的巨大的铜箍锉掉。
②它隔着栅栏对他们大发雷霆,他们只是笑笑,用棍子戳它,它立刻用牙齿咬棍子,直到它恍然大悟那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为止。③布克纵身准备跳跃,毛发倒竖,嘴里喷着白沫,血红的眼睛里流露着疯狂的闪光,这是也真是一个红眼睛的魔鬼。
④在苍白的月色下,它健美的身体一跳又一跳地向前飞掠而去。而那只兔子,也一跳一跳地,像灰白色的冰雪幽灵,在它前面一闪而过。
⑤它仿佛全都记起来了——那一片白皑皑的森林、大地、月光和战斗的激动。在这一片洁白和宁静之上,笼罩着一种阴森可怕的静穆气氛,没有一丝微风吹动——没有任何东西动一动,没有一片树叶颤抖。
主要内容:
主人公布克是一条健壮耐寒的长毛狗。它原来是一位法官的宠物狗,后来被偷卖到代牙海岸史盖奎村。它和它的同伴们为三个人拉木柴,并与它们融合得非常快,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不可避免。最终,布克战胜了原领袖,获得领导权。当地政府命令布克及其同伴去做邮递雪橇狗。回来时,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一条狗因病重而被枪杀。回到史盖奎村时,他们又到了两个美国人手中。两个美国人要出远门,但不会赶车。很快,八条狗陆续死亡,狗粮也严重缺少。当它们到了一个人的宿营地时,布克索性不走了。剩下的狗队因雪道脱落不幸遇难。布克和主人在第二年春天出发,找到了金矿。然而布克的新主人在睡觉时被叶海特人杀害,布克在外捕猎得以幸免。然后它袭击叶海特人后加入狼群,回归了荒野。
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意识到了什么是野性。在荒野,没有同情和怜悯,适者生存,懦弱和胆怯意味着失败和死亡。适应了温尔文雅的人们,在一次次生存的挑战面前,在野性的面前表现出了什么?
也许,我们也应该像布克那样,去拥抱大自然。因为大自然永远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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