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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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段时间发布了《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对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三种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情形免征契税。
上述新政策意味着,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的任何形式变更,都免征契税。有报道说,新政策已经于2013年12月31日起施行。
新政策出台的一个背景是:2011年8月,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父母出钱为子女买房和离婚后分割房产等焦点问题予以回应。其中明确提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这一婚姻法新政出台后,在房产证加名加配偶的名字)会不会征收契税,一度引发社会热议。
不排除出现假结婚假离婚
契税是以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都要征收契税。
考虑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契税实行3%至5%的幅度税率,各省(区、市)政府可以在这一幅度内决定税率。
上述新政策便于家庭财产自由流转,便于夫妻间房产份额的处置。以前夫妻间财产变更份额只能通过法院,一方变更成另一方要走买卖路径(有些地区要收契税,有些地区免收)。
商品房交易的契税是交易总价的3%至5%不等(有些普通住宅交易减按1%或1.5%的税率征收),如果超过100万的成交总价,契税金额相当可观。因此,夫妻间权属变更免征契税后,不排除有人利用假结婚、假离婚来买卖房屋,以此避税。
买卖双方先结婚,再进行房屋买卖,这是逃避契税的一种比较方便的方式。如果是一对夫妻的房屋卖给另一对夫妻,或者一个单身人士,那么操作就相对复杂,需要卖家先,再与买家结婚来达到逃避契税的目的。
另外,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在目前商品房限购的政策下,一些家庭为了获取购房资格而选择离婚,过去通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需要缴纳契税,现在免征契税后,夫妻离婚变更房屋权属关系的成本为零,或将助长人们通过离婚来获取购房资格的做法。
当然,无论哪种操作,都存在着法律上的后患和现实的风险,有可能得不偿失,还是不要尝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