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论文研究综述论文

2016-12-02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需要民生理论的指导。近年来,国内学术界深入发掘马克思的民生思想资源,以推进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学者们围绕着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基本特征、丰富意蕴,以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和当代价值等问题展开了研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年来国内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论文研究综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国内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论文研究综述全文如下:

[摘 要]马克思没有留下社会公平专著,也没有将公平观作为整体阐述。学者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提炼出马克思公平观,并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马克思公平观的形成、主要内容、国内研究方向以及马克思公平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作用等方面,对国内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论文研究现状进行了归纳整理。

[关键词]马克思;公平;马克思公平观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富差距也在日益拉大。随着人们对公平权利的重视,实现公平成为我国的一项紧迫任务。研究公平理论成为一种热潮。本文拟通过分析近年来国内学者对马克思公平观的论文研究成果,明确研究方向,使其具有更高的价值。

一、 马克思公平观的形成

(一)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概念的界定

在相关论文成果中,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内容大多仅指马克思本人或又涵盖了恩格斯的公平观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还应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后来被继承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1〕

(二)马克思公平观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公平观的形成是受到了社会环境和前人思想的影响。江胜珍认为,马克思公平观的理论基础包括古典公平思想、自由主义公平思想、黑格尔法哲学、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等。它们对马克思公平观影响很大。黑格尔法哲学使马克思公平观意识到个体差异;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又为马克思公平观带来了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空想社会主义让马克思认识到公平不能只停滞在理论层面,要揭露不公的本质来实践公平。〔2〕

(三) 马克思公平观的发展阶段

刘亚伟将马克思公平观走向成熟分为三个时期,分别是1840年代到1850年代后期、1850年代后期到1870年代、1870年代后。第一时期,《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反映出马克思将公平滞留在抽象和超越历史的范畴;第二时期,马克思开始研究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第三时期,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剥削工人的本质,说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抗关系,提出了公平的存在基础、特点和实现途径。〔3〕

屈胜喜从批判的视角概括了马克思公平思想发展脉络。他指出,从批判的对象来看,马克思公平思想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对不公平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对资产阶级“虚伪的公平”的批判和对小资产阶级公平观的批判。它们的划分节点是《莱茵报》时期及以前、19世纪70年代。〔4〕

二、马克思公平观的主要内容

马恩认为私有制是导致社会不公平的根源。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主要内容,学者意见基本一致。一是社会公平作为道德和法的观念,决定于现存的经济关系,它的性质和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二是社会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恩格斯指出:“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5〕就是说,公平观念遵循了历史发展规律。伴随着时间、地点、主体的变化,公平的标准也在变化。三是只有到达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真正的公平才能彻底实现。社会公平实现的基础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公平在于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共同占有,没有阶级,也没有等价交换。〔6〕真正的公平应该出现这样一个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都能自由全面发展。这正是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依据《哥达纲领批判》,陈学明补充了上述对马克思公平观的概括。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原则是进步的,但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平;由于资产阶级的“原则”和“实践”存在矛盾,资本主义社会连“形式上的公平”也不可能完全做到。他认为,“事实上的平等”还应把个体差异考虑在内。〔7〕

有学者进一步提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公平观。马恩的社会主义公平观是内含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对未来社会制度的描述中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主义公平,社会主义公平只是形式公平,而且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公平观。〔8〕

三、 国内关于马克思公平观的研究方向

(一)马克思公平观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和应用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实现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马克思公平观在当代中国发展的研究甚少。江玉安系统梳理了从毛泽东到胡锦涛历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注重公平的执政思想和重要举措。他们从注重分配公平发展到打造全方位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可以说继承并超越了马克思公平观。

公平观念既是经济关系保守与否的表现,又对经济关系具有能动作用。马克思公平观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是涵盖了几乎人类所有领域。〔9〕我们应将马克思公平观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实现广泛的社会公平。

(二) 运用马克思公平观认识和解决公平问题

1.如何理解马克思公平观

马俊峰更看重马克思公正观基本向度和方法论原则的重要性。他指出,应站在当代社会发展的高度,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研究社会公正问题;回归历史背景和语境,准确把握马克思对社会公正的精神实质;把握好科学与价值向度的辩证统一,对社会公正做出合理理解。在此过程中,辩证思维是必不可少的。〔10〕

2.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

公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相适应。李纪才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现阶段的公平只能是较低层次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虽然有了极大提高,但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这就决定了只能有差别地稳步推进公平。因此,要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既不能盲目追求高层次公平,也不能无视严重的贫富差距。公平又与社会制度和价值追求密不可分。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还要同时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建设和体系保障。〔11〕 3.认识和解决严重的两极分化

有学者提出,抱着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心态而无视建国后生产力极大提高的事实,导致了放任贫富差距的拉大和社会不公现象的蔓延。陈学明则认为严重的两极分化与市场经济模式密切相关。市场经济“形式上的公平”原则、政治特权和垄断因素,导致不但不能完全实现“形式公平”,反而加剧了两极分化程度。〔12〕

对于如何消除严重的两极分化,陈学明认为必须坚持马克思公平观,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利条件。一是从根源上削弱占有他人劳动的客观基础,巩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解决特权参与和垄断问题,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和“实践”的统一。二是应从注重过程公平逐步转移到注重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借鉴西方市场主义者的措施,结合实际,实现“事实上的公平”。〔12〕有学者补充,要引导与防范相结合,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完善相关法律规章。

四、马克思公平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作用

国内学者从抽象的方法论意义和具体指导出发,探讨用马克思公平观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徐建文从马克思公平观方法论的视角回答了如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他指出,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公平奠定基础,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公平具有阶级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正观必须坚持广大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必须努力消除阶层差别,协调阶层关系,实现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要批判地继承资本主义的形式公正,也要通过制度实现实质公正,还要保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公正,使全体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13〕

谭贵全从具体指导出发,提倡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来树立公平的理念;要贯彻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公平观,全方位地看待社会公平问题;要坚持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同时,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14〕也有学者补充,要发展先进文化,努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为社会主义公平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11〕

五、结语

综观上述研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公平观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内容、方法论意义及对我国社会建设的具体指导作用等方面。这些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于马克思公平观概念的界定不明确。有的学者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观并称为马克思公平观。还有不少学者将马克思或马恩的公平观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这些都缺乏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二是在研究马克思公平观发展脉络时,学者一般只是研究从思想萌芽至发展成熟,极少有人对马克思公平观成熟以后被发展的状况进行梳理。三是这些研究仅仅涉及了马克思公平观作为科学和价值向度对解决我国社会公平问题的有益性,而几乎未提及它的应用局限性。四是在对我国社会建设意义的研究中,学者提出的马克思公平观的指导作用有些泛泛而谈,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公平观的精神实质,有些则是根据原理论生搬硬套,缺乏灵活性。

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我国而言,研究马克思公平观具有非常高的现实价值。当下的研究重点应放在马克思公平观的应用价值上,重点解决它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的矛盾,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我国的社会公平正义。

〔参 考 文 献〕

〔1〕江玉安.论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在当代中国的发展〔J〕.中州学刊, 2007,(05).

〔2〕江胜珍.论马克思公平思想的理论渊源〔J〕.中南大学学报, 2013,(08).

〔3〕刘亚伟.马克思公平理论微探〔J〕.人民论坛, 2012,(20).

〔4〕屈胜喜.从批判的视角看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发展脉络〔J〕.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4,(02).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何毅亭.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公平观〔J〕.学习与研究, 2007,(05).

〔7〕陈学明.马克思的公平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J〕.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1,(01).

〔8〕李纪才.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公平观〔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9,(06).

〔9〕原威则.“如何理解公平”――从马克思主义的视域看〔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8,(06).

〔10〕马俊峰.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向度及方法论原则〔J〕.中国社会科学, 2010,(06).

〔11〕李纪才.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问题〔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8,(10).

〔12〕陈学明.从马克思的公平观看两极分化之根源〔J〕.江海学刊, 2011,(01).

〔13〕徐建文.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意义〔J〕.求实, 2009,(03).

〔14〕谭贵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观及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 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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