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房产证下岗!新六条规范房地产市场

2017-04-14

2015年12月4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家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告》,出台新六条规范保定市住房市场。以下为通知全文:

当前,受京津冀协同发展大环境影响,保定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积极性增强,对有效拉动保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部分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中存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取得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即违法开工建设、提前销售甚至售卖"图纸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埋下了不稳定的社会隐患,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为切实维护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通告如下:

一、坚持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市区内经营性用地要全部纳入政府储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破产、改制等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

二、严格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土地招拍挂出让遵循市场规则,公开、公平、公正出让,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均可依法参与竞买。

三、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严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宣传,严禁以高息诱惑等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严禁以发售VIP卡等方式变相预售。

四、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之前,土地竞得人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购置房产,切忌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房产,否则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五、市国土、住建、规划、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六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违法预(销)售、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融资等不法行为。

六、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望广大市民积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轻信、不传播、不盲从各种违法房地产宣传及预(销)售,杜绝一切不合法交易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予以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市国土资源局:595687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60110,市城乡规划管理局:331361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9712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906837,市公安局:30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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