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

2016-12-02

国家科技创新扶持有什么优惠的政策?我们, 如何理解、并解读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今天小编整理了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

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对引进的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对研发费用支出占当年销售额比例超过5%的,按其对市财政的贡献,给予部分奖励。

2、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每申报成功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企业1万元;每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10万元。

3、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100万元的资助,对入孵的科技型企业,三年内给予租金10元/㎡/月的补贴;

4、鼓励风险投资。对在我市注册3000万元以上、成功为2个以上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投资的投融资公司,给予注册资金1%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自主创新。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快速产业化的项目,给予30万-80万元的资助;对在本市申报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对参加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中国和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

6、鼓励技术改造。对企业提升装备水平、采用新技术、选用新工艺为主,并且企业设备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额2%的资助;对企业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

7、“双软”扶持。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件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评为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利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的,给予第一年年费50%的资助。

8、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对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初创型科技企业,在三年孵化期内,按其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的额度,予以返还奖励,专项用于创业企业的创新活动;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实到注册资本、人才综合能力、创新性、成长性、市场耐挫性等方面条件,经评审立项的,可获得无偿资助、偿还资助、直接股权投资、引导性投资等各种专项扶持,资金量为20-50万元。

9、企业研究院扶持。对注册完成、实际运行的企业研究院,获得市本级立项后,给予100万元的资助;获得省级立项后,给予每年100万元连续三年共300万元的资助。

10、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扶持。对完成共建合作协议、实际运行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获得市本级立项后,给予150万元的资助;获得省级立项后,给予每年150万元连续三年共450万元的资助;获得国家级立项后,再给予每年150万元连续3年共450万元的资助。

11、企业院士工作站扶持。对完成合作协议、实际运行的企业院士工作站,获得市本级立项后,给予20万元的资助;获得省级立项后,给予每年50万元连续三年共150万元的资助。

1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对完成合作协议、实际运行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市本级立项后,给予10万元的资助;获得省级立项后,给予每年20万元,连续三年共60万元的资助;获得国家级立项后,再给予每年100万,连续三年共300万元的资助。

13、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1亿元,重点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系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知识型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和投资于以上所述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并已取得省以上科技型企业认定、公司成立在5年内的非上市公司,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句容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的10%以上;(三)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3%以上。

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上的非上市公司,并已取得了省以上科技型企业认证,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句容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的10%以上;(三)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

创业投资机构是指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或者有限合伙制企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句容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认缴在5000万元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已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累计3000万元以上;(四)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五)管理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六)能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引导基金投资不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但拥有监督权。一般在5年内退出。

14、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总规模3000万元,重点支持入驻我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园及现金制造业特色园区等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扶育、孵化,且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设备制造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支持由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领衔的创新创业初期科技型企业和能够实行产业化的项目,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单个项目资助50至200万元。

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

近年来,市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科技服务经济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使科技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新局面,相继出台了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利优惠等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沈阳科学、创新、和谐发展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解读一: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哪些内容?

科学技术奖励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是对科技人员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的肯定和承认。在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置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五个奖励项目。参照国家奖项设置,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振兴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农村科技推广奖和专利奖。

解读二:什么是市科学技术振兴奖?

科学技术振兴奖是市政府对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经济、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授予的最高科技荣誉奖励,科学技术振兴奖设个人和项目奖。

解读三:什么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市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解读四:什么是市农村科技推广奖?

市农村科技推广奖是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旨在表彰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技术和管理两个类别。根据获奖项目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及对科技发展的作用,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每年评审和奖励一次,其奖励管理与待遇等同市科技进步奖。

解读五:什么是市专利奖?

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快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加速经济发展,设立市专利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解读六: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技术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②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④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且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进口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解读七:市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有哪些?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服务机构。

市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主要包括:

(1)《关于印发〈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孵化器实行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对通过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市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

②市级孵化器按其当年所交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所在区、县(市)给予50%补贴,市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根据区、县(市)补贴给予1:1匹配,补贴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超过5年;

③市级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企业,其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财政可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④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为孵化器或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市及区、县(市)财政可按其投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2)《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①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颁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标牌,予以公布;

②市科技局将孵化器工作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审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报表,对孵化器实行年度统计分析;

③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以及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科技计划立项、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④市级孵化器实行审核和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审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孵化器资格,且此后两年内不予受理市级孵化器申请。

解读八:市企业进入“新三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为鼓励企业改制和在“新三板”市场上市,市制订了《市鼓励企业改制进入“新三板”管理暂行办法》,对经市科技局批准的“新三板”试点企业,按照进展阶段分批给予总额130万元的补贴。同时,对进入“新三板”后转板的企业,从第二年起,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给予100-300万元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

解读九: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自行申请:由专利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或邮寄申请,或到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编:100088。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沈阳设有专利代办处,地址: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邮编:110032。

(2)委托代理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家审批成立的合法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

解读十:什么是市专利择优支持费?

为鼓励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申请和维持专利,推动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由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财政局列入科技事业费预算,专项安排,设立沈阳专利择优支持专项资金(也称专利择优支持费)。市专利择优专项资金实行无偿使用、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申请的各种专利。

解读十一:市有哪些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暂免征收营业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方式有两种可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转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待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第二种方式: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50%,直接转入无形资产成本,同时将加计50%成本的摊销额提前计入企业研发年度的净利润。在会计核算时,按使用寿命进行平均摊销,将加计后的摊销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核算上享受了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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