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承包合同
电工是指安装、保养、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的工人,那么电工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工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电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工程总价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及其他 DB-35/T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进入现场付元,安装期付元,完工后付
2、乙方承包内容:1).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3).开关面板安装、灯具安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 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 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 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
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
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在公司内部对 装修电工项目实施内部承包,乙方作为施工班组负责人,表示愿意承包。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1 乙方按照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书面通知以及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负责 的施工,施工范围见附件二。
1.1 包干单价:是指按照现场现行基层开始到完成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3 工程地点: 工程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下发开工通知起,合同总工期按照业主、项目部要求执行。
4 合同价款
本合同对 的水电工程内容实行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 元/㎡,详见附件二。
4.1 该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安装费、辅料费(甲方仅提供胶布、扎带材料费)安全防护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赶工补偿费、等所有费用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结算时综合包干价不作任何调整。
4.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本合同的综合包干价不因市场价格(含设备及人工)的变化及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4.3 付款方式
4.3.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现场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检查是否合格及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进行考核,并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方能申报。
4.3.2 乙方每月25日申报形象进度情况,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上月完成产值的80%向乙方支付上月月工程进度款。
4.3.3 工程竣工经甲方及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单位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3.4 余结算总价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7.1 工程质量保修: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 按照附件三中的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应付合同款2‰的违约金。
7.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延迟工期达10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予以支付,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3 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且由乙方负责更换、重作,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由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
7.4 乙方不按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无条件交付给甲方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如发生乙方拖延工期或借口拖延交付竣工工程,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并顺利向购买人移交。
甲方除处罚乙方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违约金外,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乙方自身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