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字草书书法,毛笔字行书书法字体

2017-03-03

“草书”的“草” ,应读为“早”。“草书”是草稿之书。草书产生的时代应是秦代。下面小编带给大家的是毛笔字草书书法,希望你们喜欢。

毛笔字草书书法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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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的标准

自于右任整理“标准草书”以来,许多人把标准草书作为草书学习的极好范本。在此至善君发表一点对标准草书的看法,和各位书友们探讨。

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如何理解标准草书的“标准”。于右任在《标准草书》中说得很明白,他整理标准草书的目的是“广草书于天下,以求制作之便利,尽文化之功能,节省全体国民之时间,发扬全民族传统之利器……”可见他是把标准草书作为一种简化了的文字工具来发展的,并不完全注重它的艺术性,甚至对历来只重视草书艺术性的现象深有不满,说:“草之善者曰草圣,谓之重视草书也可,谓之高视草书也亦可。故善之者,或许其通神,或赞其入道,或形容其风雨驰骤之状,或咨嗟其喜怒性情之寄,而于字理之组织,则多所忽略!”当然,于右任也并不是否定了草书作为艺术品的身份,只是他的标准草书并不侧重于这一方面,而是作为一种简化了的文字工具来促进社会进步的。

说到这里,让我们来审视这样一种状况:许多学书者或因“标准”二字,或因于先生书名之盛,而对标准草书临习不辍,想深入草书堂奥而所得。如果他们明白了以上道理,是否应该对此做法有一番重新认识呢?一个人的字之所以能成为书法,其艺术性、多变性、书家的个性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这恐怕无人会否认吧?而就标准草书而言,它能符合哪一条标准呢?在此我归纳了标准草书的几个特点,试分析如下:

首先是“符号化”,于右任认为这是标准草书的首要贡献。他在《标准草书、释例》中说:“中国草书之失败,同一部位之部首,无统一之形式,亦为重大原因之一。标准草书,首矫此弊!”所以于先生确立了一个原则:主部首同一部位不得异式,立一为准,利于记习也。需要注意的是,于右任所说的“失败”是指草书未能像楷书那样作为通用的字体而通行于世,是草书作为文字工具的失败。他的这种做法对草书成为一种工具来说是无可厚非甚至是必要的,但这正和作为艺术品的草书之特性相悖。

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草书写法多变,增加了认读的难度,这确实是一个极大的缺陷;但若从书法艺术要求体势多变的角度来看,这却不能不说是一个难得的长处了。秦永龙教授在《汉字书法通解》中说:“草书文字结构和用笔的多变,为草书书法的体势变化提供了更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草书的每一种结构变化,都给书家增多了一个新的结体取势的基础和条件。书家就可以利用这个新的基础和条件,再运用同样的方法变化出新的体势来。草书体势之所以最为多变的原因就在于此。”

其次是“简单化”。于右任对标准草书原则之一的“易写”的解释是:代表符号多较原部首之草法便利。观此“标准草书千字文”也确实如此,几乎每一字都很难找出比书中所选字例更简单的写法。言说标准草书的本质,和现在推行的简化字应该说本质是相同的。这样并不是完全否定了标准草书的艺术性,然而它这个简单化的特点却无法不使其艺术性受到很大限制。

再次是字字独立,这个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把标准草书千字文字与字之间横竖都打上格子,绝对是每格一字,很少有笔画伸出格子的现象。书法三要素之一的章法在这里如何体现呢?字与字之间的连带没有了,字的排列也是标准的“摆算子”;况且其字例是从历朝历代的众多书家的众多碑帖里选出来的,风格差异很大,水平参差不齐。

最后,就是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字例全是采取勾摹的办法集字成篇。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但客观上也会造成字例的形神均有所损失。启功先生在关于墨迹和碑刻的区别时说:碑版法帖,俱出刊刻,即使绝精之刻技,碑如《温泉铭》,帖如《大观帖》,几如白粉写黑纸,殆无余憾矣。而笔之干湿浓淡,仍不可见。学书如不知刀毫之别,夜半深池,其途可念也。

虽说碑版法帖和勾摹字迹有别,但道理一样。即使勾描再细致,笔墨浓淡干湿的效果也不可能表现出来,更遑论达到“如白粉写黑纸”的程度!特别是映带和飞白,要想通过勾描来表现,就是于右任这样的大家也不可能做到。

以上几点是标准草书作为文字工具的特点,我们本来就不应该以一部书法作品的标准去审视它。如果换个角度来看,于右任推广标准草书的目的虽然没有达到,但标准草书还是有它的价值的。于右任整理标准草书的四原则中,“准确”、“美丽”两点是很值得我们学书者深思的。现在写草书的人不可胜数,但大多数人只求其龙飞凤舞、自出新意,而错字、别字、丑字百出。书法是一门艺术,需要给人以美感;书法更是一门学问,它是建立在正确书写汉字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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