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区领导讲话
依法治区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途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区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依法治区领导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和胡春华书记重要讲话、全省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会议,以及汕头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今年依法治区工作。刚才,为萌同志总结了去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今天的会议还书面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的会议精神,特别是胡春华书记、陈茂辉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做好今年的依法治区工作。
去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阳光司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法治金平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年)》中期评估,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和“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3月我区获评全市首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获全市第一名。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各成员单位、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整体依法治区水平仍然偏低,法治环境并不尽如人意,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还是存在。要在今年顺利完成省、市《五年规划》里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在明年末如期实现《五年规划》的总体目标,我们还要做很多的工作。做好今年依法治区工作意义重大。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加快发展构建良好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省委胡春华书记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抓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委陈茂辉书记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指出,要扎实做好今年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美丽幸福汕头实现新跨越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中央、省委、市委的新指示,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胡春华书记、陈茂辉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依法治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五年规划》阶段性目标。
立法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虽然没有立法权,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提出新的立法建议,参与市人大立法工作,不断探索依托特区地方立法权助推我区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要重点跟进《关于加强汕头市居住区公共设施规划及配套的立法建议》的落实。要将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依法治区的全过程,紧紧扭住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两个主要抓手,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胡春华书记强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政府守法,做到依法行政,更好、更充分地发挥市场作用,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我们要以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为新起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依法治区工作大局,紧紧抓住重点,加紧推进,确保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的部署,今年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全面落实《金平区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二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出台今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放、转”,如期完成本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程,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分厅等的作用,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主体的监督,让执法主体率先守法。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责、量化考核目标,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当前,金平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发展建设的稳步推进,旧城改造、企业改制、重点项目建设等步伐加快,将不可避免出现一系列涉土、涉财、涉诉等矛盾纠纷。对此,我们既要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又要坚持依法依规,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化解矛盾。
第一,要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新修订的《广东省信访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上个月我们已经举行专题宣讲会,邀请汕头大学讲师对《条例》内容作了宣讲。下来,要继续大力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依法信访、依法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区人大常委会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督促政府、两院贯彻实施好《条例》。要大力推进将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导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要依法处置缠访、闹访等行为,对明显违法的要坚决打击,切实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第二,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大法治街道、民主法治村创建力度。推动街道、村居依法治理、依法办事,推动村居自治与法治相结合,提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当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为了维护稳定,选择了“息事宁人式的批示解决”,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今年,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已经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来,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化解矛盾,避免出现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问题,确保绝大部分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治途径解决。
第三,要大力落实法治惠民各项措施。着力推进区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等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设,认真办好各成员单位1-2件法治实事。要积极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引导执业律师开展无偿法律援助,强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更多运用司法调解方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
四、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快营造良好氛围
茂辉书记指出,法治文化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对金平来说,我们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是很多、力度不是很大、覆盖面还不广等问题,还未能真正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对此,我们要在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推进“六五”普法为主抓手,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各种普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夯实依法治区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要不断提升宣传实效。要始终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不同受众群体和不同地区、单位的实际,在创新宣传载体、开拓宣传阵地、丰富宣传方法上大胆探索,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宣传的针对性,确保宣传实效。三要抓准宣传重点内容。要积极利用上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区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突出成果,重点宣传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落实进展,以及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四要积极开展专题活动。深化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培育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依法治区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揽全局、人大发挥主导作用、“一府两院”发挥执法主体作用、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各级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推进法治金平建设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代管职责,在区委的领导下,切实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人大的优势和平台,协调各方面积极投入到依法治区的工作大局中。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主动、积极履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辖区、单位、线条内形成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积极推进法治金平建设。
我相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依法治区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依法治区领导讲话(二):
同志们:
今年我们政治生活中有三件大事: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三是推进依法治省。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专题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嘉陵改革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这里,我讲七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依法治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响亮地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省委王东明书记指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切实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更为重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治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嘉陵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现实要求。近年来,区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法治水平稳步提高。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区的法治建设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嘉陵,就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好地管理全区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务,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就要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秩序,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紧迫需要。面对改革和转型中的各种矛盾和挑战,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嘉陵近几年发展较快,但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也比较多,比如涉军涉企、拆迁安置、房产开发、乡镇解聘人员等群体仍不时上访,一些新的利益诉求群体又不断出现,呈现出新老交织的复杂局面。化解这些矛盾,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让社会充满活力、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心聚力推动嘉陵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嘉陵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发展,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有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运行,才能保证嘉陵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前进,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区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提出了“建设产城互动城乡共融宜居宜业新嘉陵”的总任务,确立了“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总基调,明确了“四城两园一山”发展平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嘉陵改革发展任务特别繁重,我们必须全力抓好依法治区工作,努力为推动嘉陵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二、健全依法执政体系,提高党委执政水平
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要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相关工作经验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和规范依法执纪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制度,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二)要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各地党组织要完善党委(党组)决策的工作程序和机制,理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决策权限,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廉洁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把经过法律咨询、提供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党委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在区委办设置法规股,各级党委部门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完善制定和备案程序,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考核评价、定期清理等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公开。
(三)要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区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代表区委领导、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政法各部门工作的职能作用,把握政治方向、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改进案件协调督办工作,明确和规范协调督办案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要创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完善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区法院、检察院党组定期向区委汇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