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屋及乌寓言故事
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心到与他有关的人或物,所谓爱屋及乌。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爱屋及乌寓言故事,希望对你有用!
爱屋及乌寓言故事
传说,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一个穷奢极欲、残暴无道的昏王。“西伯”(西部诸侯之长)姬昌,即后来称为周文王,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想了许多的办法,才得出狱。当时周文王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下决心推翻商朝的统治。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即姜太公,也称吕尚)为军师,积极练兵备战,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接着,还把都城东迁丰邑(今陕西户县附近),准备向东进军。可是不久,周文王逝世了。
公元前11世纪中期,周文王死后,他的儿子姬发继位,即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武王的同母弟姬旦(即周公),异母弟姬奭(即召公),是武王两个得力的助手。
此时,纣的暴政却越来越厉害了。商朝的贵族王子比干和箕子、微子非常担心,苦苦地劝说他别这样胡闹下去。纣不但不听,反而发起火来,把比干杀了,还惨无人道地叫人剖开比干的胸膛,把他的心掏出来,说要看看比干长的是什么心眼儿。箕子装作发疯,虽然免了一死,也被罚作奴隶,囚禁起来。微子看见商朝已经没有希望,就离开别都朝歌出走了。
周武王把军队开到盟(孟)津(今河南孟县以南的一个黄河渡口)地方,举行了一次大检阅,有八百多个小国诸侯,不约而同地来到孟津会师。大家都向武王提出,要他带领大家伐商。但是武王认为时机未到,检阅结束后又回到丰京。
回丰京后,周武王整顿内政,扩充兵力,联合西方和南方的部落,准备讨伐商纣。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的一年,武王听到探子的报告,知道纣已经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于四年一月甲子日,亲率战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联合各方国部落,一举进攻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就发兵五万,进攻商纣王。
双方在牧野(今河南淇县西南)展开大战。虽然兵力悬殊,但由于商朝的军队中大部分是奴隶,他们平时恨透了纣王,不但不抵抗,还纷纷倒戈起义,引导周军攻入商朝首都。走投无路的商纣王自焚而死,商朝至此灭亡。建立了西周王朝,定都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号称“宗周”。庙号武王。以后的八百多年,便成了周的天下。
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能不能使局面迅速稳定下来,武王心里还没有谱,有些担忧。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议。汉朝人刘向编撰的《说苑·贵德》里,有这样的一段记载:
武王克殷,召太公儿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
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到:“该怎样对待她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厌恶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2] -原文中所谓“余胥”,是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隶主贵族的管家之类。(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记载:
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这段记载,与《说苑》所载,内容相仿。不过“余胥”一词,这里写作“胥余”。两者含意不一样。“胥余”已不属胥吏等级,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隶或刑徒了。例如商纣王似时的“太师”箕子,因对纣王不满,被囚禁而装疯,甘为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胥余”
此外《韩诗外传》《六韬逸文》也都有关于周武王何姜太公上述那段谈话的记载,内容基本相同。由于这个传说,产生了“爱屋及乌”这句成语。
我国民间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屋上,谁家就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和《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这样的诗句,意思是“且看乌鸦哪里落,灾祸就落谁的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因为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他《丰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道: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有:“怒移水中蟹,爱即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句成语的典故。
爱屋及乌相关内容
【词目】爱屋及乌
【读音】ài wū jí wū
【注音】[ㄞˋ][ㄨ][ㄐㄧˊ][ㄨ]
【感情色彩】褒义词
【常用程度】常用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谜面】盲目爱好
【成语结构】连动式
【成语正音】及,不能读作“jǐ”。
【释义】因为爱一处房子,也爱那房顶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爱与他(她)有关系的人或物。说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关爱到了一种盲目热衷的程度。及,达到。乌,乌鸦。[1]
【用法】作谓语、定语、分句;含褒义,形容过分偏爱或爱得不适合。
【出处】《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
爱屋及乌引证释义
【相关内容】我国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的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
【引证解释】谓爱其人而推爱及与之有关的人或物。语本《尚书大传》卷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孔丛子·连丛子下》:“若夫顾其遗嗣,得与羣臣同受釐福,此乃陛下爱屋及乌,惠下之道。” 明 许自昌 《水浒记·投胶》:“他们都是你舅舅的相识,你何无爱屋及乌情?”《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四回:“ 子存 宠上了小老婆,未免爱屋及乌,把他也看得同上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