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缴纳时间是有规定的
公积金缴纳时间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也不了解,毕竟很少人是专业领域的。房价的上涨导致大家都想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是有很多人想利用公积金购房。但不是的人都能争取到这个资格,因为对公积金缴纳时间也有要求,时间不够的也没有资格。下面为大家介绍下公积金缴纳时间的各项规定。
公积金缴纳的时间一般是公积金发完工资的后5天缴纳,发工资时代扣缴纳个人公积金。
规定的公积金缴纳时间:
(1)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通过承办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融360总结发现,多地公积金管理对缴存时间的要求都是: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代表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南京、杭州、包头、武汉、南昌、昆明、福州、济南、乌鲁木齐、海口;也有城市仍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长沙。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可能跟普通住房不同,比如北京,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有地方对特殊人群缴存时间较宽松,比如扬州,对低收入职工家庭,要求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封存手续。
(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多地公积金管理对缴存时间的要求都是: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代表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南京、杭州、包头、武汉、南昌、昆明、福州、济南、乌鲁木齐、海口;也有城市仍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长沙。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可能跟普通住房不同,比如北京,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有地方对特殊人群缴存时间较宽松,比如扬州,对低收入职工家庭,要求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上面为大家介绍的公积金缴纳时间为大家在争取用公积金购房时提供了参考,但时间地点的不同还是会有差异,想要过得更准确的资讯还是网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