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高校如何制定中青年培养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欢迎阅读。
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担任。
2、经费保障。设置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
3、要求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打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本环境。办好“教师论坛”、“青年教师教研”等系列活动。
5、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
三、活动计划
1、组织学科教研
学校开展由名师培养对象组织的“自学-导学-练学”教学模式的课例研究,引导教师上好每一堂课,体现课堂教学参与、互动、探究、体验等四要素,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开展名师、骨干教师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3、开展“一帮一”活动,名师、学科带头人每人帮扶青年教师1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活动、有效果,其表现作为名师考核重要一项。
4、骨干教师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各学科名教师本学期进行一次献课活动,以自己的教学实践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的校研之风。通过说课、评课,以座谈、讲座等形式加强教师交流互动,达到提高教师整体水平的目标。
5、在教学实践基础上,认真反思,积极总结
新课程的一个突出要求是教师必须学会反思,通过反思发现不足,总结经验,以期提高。经过深入思考,以论文的形式进行整理,无疑是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要求教师每学年撰写教学论文一篇,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论文。借助论文展示自己的教学思想,展示成果,形成向全镇教学改革辐射与推广的经验。
6、积极参加案例研究和课题研究
案例研究和课题研究是校本教研的主要形式之一,教师要立足本学科,以课堂实践为基础,积极参加,从中发现规律,总结经验,为今后的教学提供借鉴。名师、骨干教师应发挥示范作用,勇于牵头,每人必须参加一项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案例研究,推动教研活动健康高效地开展。
7、同课异构研究。此项活动是由相同学科的培养对象就同样的教学内容先独立备课,然后上课、研讨,互相借鉴,共同提高。这种方式不仅能让老师看到自己的差距,还能将研讨推向深入。
教师是学校最宝贵的财富,学校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教职员工的团结奋斗,让学生获得全面发展的同时,让教师不断提升能力和享受成功的愉悦,才是学校的立校之本。名师的产生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学校走向成熟的标志,这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进取,坚持不懈,只有这样,“名师战略”才能顺利实施,才能为小五台小学教育明天的辉煌奠定扎实的基础。
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市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二、名师培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一)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具备合格学历),并能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继续教育。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
4、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区、市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
5、工作量饱满,自2007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
6、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的教龄。
(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在本学科教学中对校内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市、区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
4、具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热情和能力,有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
5、年龄在五十五周岁以下。
6、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三)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学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4、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贡献。
5、是市级学科带头人或“三三三”工程培养对象:
三、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营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园环境,继续开展“金中教师论坛”、“青年教师沙龙”等活动。
5、建立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
6、对名师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