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
安全无小事,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家长要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帮助孩子预防溺水,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家长的义务。下面小编整理了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接连的溺亡事故,教训惨痛。我校特下发《防溺水安全一封信》,希望家长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偶然性,从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课余放假期间的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家长从自身做起,共同做到“四不游泳”,即: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愿我们家校携手为孩子安全健康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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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随着天气逐渐转热,到水边游玩、嬉水的学生(幼儿)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向您温馨提示,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蕉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2016年4月5日
防溺水安全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步升高,强降水天气频繁,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学生的防溺水教育活动做得更扎实有效。
一、请您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
二、请您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炎热的暑假即将来临,请您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
三、请您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前的安全教育。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或游泳池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如需要游泳,应该带孩子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去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
四、请您教育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同时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去抢救,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更不准不懂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
五、请您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您所关心的,也正是我们努力去做的,让我们携起手共同为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为共建和谐校园,共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顺祝:
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
20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