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稿

2017-03-27

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稿,仅供参考。

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稿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经区委分管领导批准,由区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参加培训会议的均是多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下面,结合这次培训工作,我讲几点内容:

一、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由于生理、心理方面的内在特征,青少年往往更容易遭受各种社会不良因素的侵扰;而中小学校恰好是青少年了解观察社会、学习各种规则的重要场所,因此,实施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制度创新。

从1996年广东省综治、政法、教育、普法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的 尝试以来,法制副校长历经了起步、发展、逐步规范等必要阶段,初步形成了综治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学校与社会联动,法制教育与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融为一体的良性工作格局。多年来,广大法制副校长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配合学校制定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采取参观学习、座谈讨论、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诸多实践证明: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诸多方面,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的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为此专门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已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二、当前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中小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基于条件限制,还没有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有的农村中小学校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有的中小学校所在地经济条件较为落后,能够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的人员数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些学校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造成了困难。

2、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聘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公检法作为国家机关,直接在一线工作,能够接触大量案例,具备担任中小学校校外法律辅导员的条件,但是,也存在着弊端。首先,受其自身工作时间的限制,大多采用一年中集中进行法制教育报告、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的形式进行,时间短,针对性不强,很难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也很难做到对存在不良行为、需要特殊帮教学生的对症下药。同时,由于公检法人员的身份特殊,在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时,往往容易给存在不良行为或者需要进行帮教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很难成为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使得这部分未成年人有话不说,心里话不讲,难以进行有效沟通,也就造成难以达到教育和感化的目的,而这些未成年人往往是需要社会重点予以关注和帮助的人群,也应该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重点。

三、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接受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大、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参与研究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定期为师生作法制报告(或其它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2、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有关社会治安治理和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电、防交通事故等遵章守纪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积极协助学校开展争创安全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活动。

3、协助学校做好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家庭贫困学生、行为有偏差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心理有障碍的学生、暂时流失在外的学生)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从学习、生活、思想上全面关爱学生的成长。

4、协助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街道(镇)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治学校周边秩序,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5、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和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协助学校沟通与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会同学校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旗各学校均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区综治委、司法局组织政法各部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由教育局或学校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5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4、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5、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6、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8、司法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9、教育局要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和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督促他们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同时将他们反馈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受奖的依据。

11、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

12、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普法依法治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六、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发挥作用的几点意见

2003年11月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中小学从基层政法干警中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这实际上意味着法制副校长的制度创新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许,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从而开始了其更为规范、统一的制度化、程序化进程。

当然,应该看到,由于思想认识上的相对不足,专项工作经费的相对匮乏,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相对乏力,一些地方的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工作时,存在和出现了诸如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难以深入等各种现实问题。但有关方面却本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章立制,使法制副校长的聘请、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更为规范、完备。对此,我们相信和希望,在经过更为系统、统一和合理的制度化完善之后,法制副校长这一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的制度举措,定能得到更为全面、有效和深入的开展,并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等各个方面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稿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经市委分管领导批准,由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参加培训会议的有全市90多所中小学校 多名兼职法制副校长。下面,结合这次培训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会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举办这次培训会议的目的有三点:一是当前工作任务的要求。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司法部、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因此我们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行动,是更好地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当前法制副校长队伍情况决定的。自2003年以来,我市普遍建立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部门选派干警兼职,组织中小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参与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一制度实践,对于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工作需要,近期对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进行了调整,重新聘任了一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队伍在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有必要对业务进行培训。所以举办这次培训会议,也是理顺关系、提高素质、强化法制副校长工作落实的迫切需要。三是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的形势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变化带有鲜明的社会转型的特点,呈现出初犯年龄低、团伙犯罪突出以及一些新的犯罪群体。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所不同,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法制教育。所以,办好这个培训会议对于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任务,开拓法制副校长工作新局面

此次学习培训的任务是:学习《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法制副校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法制副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市依法治校工作整体发展。大家要珍惜这次机遇,通过学习,着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法制副校长完全是尽义务的工作,要当好称职的法制副校长,首先就必须要有一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其次,要树立"三不三讲"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只能是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要发自内心地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还应有"四心",即:对青少年朋友要有爱心;与学校领导、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要同心;当法制副校长要热心;对工作要多动脑、多尽力,要有责任心。担任法制副校长不是组织分配,而是教育部门专门聘请的,代表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这也是学校师生对自己的信任,因此,领了这个头衔,就必须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二)注重学习,提高自己。教育者首先必须接受教育。作为一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必须极大地开拓视野,丰富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地积累知识,因材施教。平时要注意多搜集、剪贴、整理报刊杂志上有关青少年法律教育的案例和新的政策、法律规定,不断充实教材,避免讲法律就念条文的现象,确保讲课内容通俗易懂,较好地提高学生听课兴趣。

(三)加强联系,注重效果。法制教育必须讲法,这一指导思想必须明确,要克服讲课的随意性。为使法制教育更具有针对性、有效性,认真备课是关键。备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要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以及遵纪守法情况,使教育更加紧密联系本校学生实际,避免盲目性;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在讲课中,要讲究"五多五少"原则,即:举案释法要讲究一个度,少讲犯罪经过和情节,多讲犯罪原因和社会危害;少讲理论知识,多讲真实案例;少讲远处的事,多讲发生在身边的事;少讲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事,多讲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少讲差的典型,多讲好的榜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真正提高教学效果。

(四)多提建议,出好点子。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坚持经常化,循序化,当好一名法制副校长,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一年上两次法制课,而应把精力重点放在学校的法制循环教育、校园的综合治理和促进依法治校上面,帮助学校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参与学校研究法制教育内容和制订法制教学计划,协助学校建立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各项制度,配合学校做好后进生帮教转化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学校建立或是提供法制教育中的有关辅导资料,建立相关档案,等等。

三、认真学习,努力使培训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这次以会代训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一定要珍惜利用好这次机会,严明培训纪律,认真学习,使这次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面我就培训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保证学习效果。这次培训会议安排的学习内容都以实用性为主,针对性强,希望大家一定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确保培训的效果。 二要严格要求,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的学风。由于这次培训安排的时间比较紧,大家一定要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事情不准请假,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在学习期间,都要做学习的模范、守纪律的模范,体现出政法干警的良好素质。

三要讲究实效,学以致用。这次培训就是通过学习交流,提高法制副校长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做好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处理依法治校工作和复杂问题的能力,把学习的内容用以指导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是加强管理,统筹安排。为办好这次培训会议,主办单位从学习内容安排、培训会议的组织方面都进行了充分准备,做了大量工作。要在安排好各项培训日程、保证学习质量的同时,要安排好学员的生活,保证学员的身心愉快。

最后,预祝培训会议圆满成功!

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稿篇3

各位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大家好:

外面骄阳似火,室内也气氛热烈,全市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司法局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

长期以来,我们的普法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为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座的普法联络员立足本职,积极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部门法律法规,法制副校长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能认真履行职能,广泛开展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与我们培训制度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我认为,在“五五”普法中期,也就是开展我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评、迎接省检查之前,举办这次培训班,非常重要。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举办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一是建设法治常州的需要。 省委书记梁保华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点抓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显示出极端的重要性,呈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已成为推进法治常州建设,构建和谐常州的重要支撑。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正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落实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加大对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法律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队伍,对于促进法治常州、和谐常州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需要。 “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普法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两支重要队伍,在普法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下周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在此之前对两支队伍进行培训,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普法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层次和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需要。 多年以来,我市的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的素质结构、职能作用的发挥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注入了新理念、新思想、新内容,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我们去研究、去认识、去实践,这就需要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普法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二、本次培训班的内容

本次培训班将利用一天的时间,上午学习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下午召开联络员会议,部署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考评工作。

三、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 充分认识开展普法培训是加强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要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自觉增强接受培训的自觉性。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工作和学习不是截然分开的,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掌握法律知识,不仅不会耽误和影响工作,还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真正掌握这次培训安排的学习内容,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打好理论基础。

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效果。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应用是更重要的学习。希望同志们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勤于思考。 注意克服和纠正学而不思、学而不用的倾向,自觉地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学习,联系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学习,联系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学习,争取学有成效。

三是要遵守学习纪律。 大家在学习中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和要求,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要中途请假,要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和生活的关系,集中精力参加到这次培训学习中来,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在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老师的辛勤劳动,并请大家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振动状态。希望大家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班圆满完成!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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