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读后感1500字3篇

2017-03-20

活着 读后感1500字1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着 读后感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 读后感1500字3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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