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社会功能论文
构建和谐社会是 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对中国实现 现代化 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下是小编整理分享的哲学的社会功能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哲学的社会功能论文篇一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 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对中国实现 现代化 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到现代不断上升发展的过程。中国古代就有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马克思也从人的全面发展、人与 自然和谐相处等多角度作了论述,为我们从理论到实践,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为我们提出了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
关键词:和谐社会; 哲学基础;理论创新
和谐社会首先是要社会和谐地发展,那么社会和谐的 科学含义是什么?和谐社会又有哪些特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又要面临什么样的难题?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是对和谐思想的一种继承,也是对传统和谐思想的创新,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理念的内涵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从东方到西方,从古代到现代都有不少哲学家、 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不断对“和谐”进行探索,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理解、诠释并且试图实现和谐,从而形成了人类思想史中丰富多彩的和谐观。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源自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它是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一个理想价值目标。所谓的和谐社会,就是指社会各个层面、各种因素、各个环节之间处以有序协调的状态。
二、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并付诸于实践,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次伟大的创新。马克思哲学从唯物观、主体观、价值观、辩证法和方法论上对和谐社会完整体系的形成做了充分的理论奠基,是这一思想的发展、完善的灵魂。
(一)唯物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中国的现状需要建设和谐的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现状是 经济发展了,但相应的贫富差距却没有消失反而加大,不稳定因素增加,这说明单纯依靠GDP的提高是不能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无法促进和谐社会状态的形成。社会的和谐还需要文化、科技、 教育等多方因素的共同协调发展。
(二)主体观。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 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主体看,社会和谐的思想深化了党的治国理政和社会治理理念,逐步在社会实践中真正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协调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促成社会的公正合理的环境和规则。对党和政府来说,就是要使人民群众意识到自己对国家和社会所应尽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使政府、市场和群众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形成相应的利益均衡机制,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三)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认为,生存斗争和弱肉强食还不能将人类在社会关系方面把自己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现今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追求目标,而人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二者辩证统一。一个发展的社会能够使更多的人实现全面发展的提升,众多得到全面发展的人是一个社会全面发展的推动者。只有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使人的生存、生活得到改善,获得个性的解放和精神自由,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三、构建和谐社会应思考的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 历史过程。 中国现阶段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和谐,但首先应解决构建和谐社会必然面临的利益、价值、认同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问题。
(一)利益方面的和谐问题。在过去的20多年中,虽然市场 经济的框架已然基本得以确立,但为市场经济不可少的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突出的表现就是:中国经济的 发展还没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整个国家追求GDP的高速增长的同时,单独个体和组织却表现了追求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而无视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冷漠态度,社会发展步入临界状态。因此,在这个社会发展的“临界点”,必须以“和谐社会”理念,回答在社会变革过程中如何处理和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特别是解决强势群体和弱视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化解现实中阻碍发展的各种矛盾,从而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二)价值方面的和谐问题。社会价值的多样化不仅表现为非主流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不断出现,更反映在公民的民主意识增强、理性思维活跃,平等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和法治意识迅速上升,导致执政党“引路人”角色受到极大考验。执政党的价值取向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社会整体的价值取向趋势,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多元化,这种主导便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和范围。各种价值观念的冲突最终造成了部分人的价值迷茫、取向误导,甚至偏激的价值观,导致价值观上的不和谐。这种价值观上的不和谐往往通过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而弱化,通过稳定的社会阶层之间固有的矛盾而激化。价值观上的不和谐不仅仅是两种价值体系之间的对峙与对抗,更表现为价值体系内部的优劣对比。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必须实现价值观念的一致,才能够在价值认同方面保持一致,而宽容和理解是实现价值和谐的前提。
(三)认同方面的和谐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尽快形成市民的社会认同感。这包括社会各阶层对政府及政府职能体系的认同、对政策和 法律的认同、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认同,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坚实的基础,而建立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社会认同感,源于社会广泛存在的民主。真正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取得广泛的社会共识,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内涵。在现实社会中,强势和弱势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必然导致有不同的思维方式、表达方式、生活方式。一旦弱势者认识到自身的状态,意识到这种边缘阶层的“相对剥离感”,必然要想办法改善,更希望得到“对方”的援助,甚至企盼双方能够“团结友爱”。而优势者往往由于自身阶级认同心理而对这种弱势者的希望视而不见,一旦矛盾由一个点突破,也必将打破对立双方这种相安无事的局面。因此,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这种团结友爱的互助,以达到社会稳定,最终和谐相处的局面。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社会的各个群体能够实现良性互动,整个社会能够表现出一种和谐的状态,社会能够实现安全地运行和健康地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战略的提出,贯穿着一种具有当代世界眼光的积极有为的创新思维。这一构想的提出,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是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和谐社会的 哲学思考旨在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前提下,将构建和谐社会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机结合起来,将和谐社会的思想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但理论是用来实践的,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才能正确地指导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作为一种理论,更要运用到实际中去进行检验,在实践中创新,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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