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治安责任书

2017-06-1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社会综合治安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社会综合治安责任书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涟源”的意见》,按照《涟源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治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具体目标: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为零。

(二)受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处罚的职工违法人数控制为零。

(三)火灾和其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数控制为零。

(四)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人数为零。

(五)重大交通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六)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本单位负责人要经常预测、定期排查,摸清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杜绝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职责任务

总的原则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一)抓好综治组织工作的落实。(20分)

1、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有分管领导、有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要点。(5分)

2、把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5分)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每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自查,要求做到有资料、有记录,局里将进行不定期抽查。(10分)

(二)努力提高本单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20分)

1、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的普及率、合格率达标,所属人员能做到知法、守法,保证不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5分)

2、深入开展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非法组织的斗争,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保证所属单位全年内不发生政治案件和非法集会、游行、请愿以及群体上访等闹事活动。(10分)

3、强化对与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和掌握,保证所属人员能依法办事,依法行政。(5分)

(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30分)

1、对所属的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规范作业。(6分)

2、加强对所属人员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得出现任何漏洞。(6分)

3、要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的结合起来并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6分)

4、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和管理,确保人身、车辆的安全。(4分)

5、认真履行禁毒禁赌工作职责。对所属单位职工中原吸毒人员要认真落实帮戒措施,保证年度内不新增吸毒人员。要教育好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六合彩”赌博,保证所管辖的院内(含家属区)没有“六合彩”赌博窝点。(8分)

(四)加强信访稳控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30分)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10分)

2、及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搞好信息情报工作。(10分)

3、作好息访稳控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违法上访现象,将问题解决在基层。(10分)

三、奖励与处罚

全年安全目标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8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达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并视情给予批评或局内通报批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涟源市商务局负责人(签字):

二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会综合治安责任书篇2

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师;总务处下辖本部门教职工;办公室下辖本部门和工会、团委教职工。

十、政教处要与年级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扣发部门年度“创建”奖励资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人次达部门成员总数二分之一的。

校 长(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社会综合治安责任书篇3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山西铝厂年度综治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为公司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按照公司党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签订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综治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季研究一次综治工作。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总分20分。

二、加强对员工的普法教育,员工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二。受治安处罚一人次扣3分,刑事处理一人次扣5分。总分10分。

三、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单位内部隐患未限期整改扣2分;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扣3分;一般刑事案件扣5分;重特大刑事案件扣10分。总分20分。

四、加强管辖范围内生活区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管辖范围内生活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扣5分;盗窃机动车辆案件等扣2分。总分10分。

五、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聚众闹事,赴并进京滋事。发现一人次扣10分。总分20分。

六、积极疏导、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扣5分;发生一起聚众闹事扣10分。总分20分。

七、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或重特大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弘扬正气、惩恶扬善、见义勇为。凡受公司表彰者奖2分;受总厂、县市表彰者奖3分;受地市表彰者奖5分;受省以上表彰者奖10分。抓获犯罪嫌疑人视其情节给予奖励。以上奖罚参照总厂有关标准。

晋铝实业总公司 责任单位:

厂长(经理):

党委书记: 党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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