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乱放通告

2017-06-01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禁止车辆乱停乱放,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乱停乱放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乱停乱放通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韩城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道牙以上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太史大街、黄河大街、龙门大街三条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五、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个别无法规划停车区的路段,市民应当就近整齐停放。在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照“四自一包五不准”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3月18日

乱停乱放通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市容整洁、环境靓丽、道路通畅,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秩序,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县城北大街、朝阳街、府东府西街、博大街、滨阳路、九龙路、福田路、新开南北路、恒阳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阳路、新阳上城西路、南外环、北外环全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乱停乱放车辆,交警大队改为电子监控抓拍、移动照相抓拍等形式进行取证上网、邮寄送达后处罚。

寿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27日

乱停乱放通告范文三

广大驾驶人及车主:

目前,城区迎宾路全段的交通设施全部到位。为创造迎宾路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致力提升我县城区良好形象和品位,依照政府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迎宾路全段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通告如下:

一、 从5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二、5月18日至5月底交管大队组织进行宣传,通过散发材料在媒体发布通告形式争取广大市民支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三、 从6月1日起,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道沿以下停放机动车,道沿上不按箭头指向入位,同向停放机动车。经警告不驶离或当事人不在场的拖移机动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处罚。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及车主相互告知,严格遵守,共同打造我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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