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关于反腐的论文

2017-06-18

搞好反腐倡廉,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需要。腐败问题是直接关系到执政党和国家兴亡的大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关于反腐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形势与政策关于反腐的论文篇一

《关于反腐倡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摘要]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要着力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今年1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一、完善教育制度是基础工程

廉政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注重教育。把教育放在反腐倡廉的突出位置,是反腐败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一方面,要抓好基本教育,增强针对性。当前,我们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先后在全党进行了大规模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等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抓好干部教育这个重点的同时,还应面向全社会、面向各行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廉洁教育贯穿社会始终、生活始终。

另一方面,要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吸引力。要把传统教育模式与现代教育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加强电化教育、网络教育,充分发挥电影、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直观、形象、覆盖面广、感染力强的特点,赋予廉政教育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完善监督制度是关键环节

当前,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一方面,要强化党内监督制度。早在1927年党的五大,我们就成立了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提出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法规。当前,我们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

另一方面,要形成监督合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管理既是检验教育、制度效果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教育、制度效能的重要条件。只有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才能真正起到监督的效果。近年来,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的力量日渐凸显,不可小视。当前,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兴传媒,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既要弘扬主旋律,又要勇于揭露阴暗面,这是当前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

三、完善预防制度是治本之策

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香港在全球率先提出“预防胜于治疗”的治本理念,是全世界第一个实施预防贪污工作的地方。2007年5月31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直属国务院。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三项职责,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我国构建新型反腐败体制的重要标志。日前,甘肃省预防腐败局在兰州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预防腐败局。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今年2月22日,监察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其中“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赫然在列。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对外公布。

四、完善惩治制度是必然手段

当前,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多年来,我们始终维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抓出了一大批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自2004年开始,每年约有10名左右部级干部、4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上千名处级干部因腐败而落马。2008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近年来,在工作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查处案件总量逐年下降,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达65.5%,这充分说明腐败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今后,应当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加大对渎职、单位犯罪、行贿等的处罚力度。只有加大惩处力度,不断完善惩处制度建设,使腐败的成本增高,付出的代价增高,才能更好地遏制腐败。严法治腐这一手,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

五、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最终保障

古语有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如同一纸空文。当前,要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执行力,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执行力”概念第一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

当前,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只有让制度精神入耳入脑入心,才能更好地转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另一方面,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

同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予以追究。

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增加制度实效性,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形势与政策关于反腐的论文篇二

《关于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摘要:廉政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腐败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最大政治风险源。深刻认识与全面理解反腐倡廉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对于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3-070-02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和新要求,这种新提法除了充分体现党对反腐倡廉问题的重视之外,还在于反腐倡廉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所起到的保障作用所决定的。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政治基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一、反腐倡廉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一)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这要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把握和解决,但如果反腐倡廉建设搞得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吞噬改革成果。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才能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三)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讲的是社会公平和谐。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安定协调。而反腐倡廉旨在清除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腐败现象,要倡导社会和谐就必须做到廉洁从政,树立起为民、服务、清廉的良好形象。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必须始终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以良好的党风引领社会风气,以党的团结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和谐社会对反腐倡廉的反作用

(一)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新的目标

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我们不是单纯地为反腐而反腐败,而是把反腐败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和目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一个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普遍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普遍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人际关系,从而为反腐倡廉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三)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一个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对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健全的制度和体制警示和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防止进而消除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廉政思想道德教育

诚信既是个人的美德,也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在社会诚信建设上,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对社会大众有一种强烈的示范效应,其行为关系到政府信用,影响到社会诚信。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净化人们的精神世界。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为推进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社会伦理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就要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根本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清理;三是加强执行制度的教育与监督。

(三)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是从发现和解决不和谐的问题人手的,当前滥用权力问题较严重,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要增强监督的意识;二是必须坚持权力分解、以权制权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对监督的重点对象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四是形成对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度化。只有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整体效能,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

(四)加大严惩腐败分子的力度

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这就要求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纪律和政策的手段,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严肃惩处腐败分子,严格执法执纪,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只有毫不留情地查处各种腐败案件,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有效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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