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的简介
剑在中国文化与其它文化里的括含范围不同。如西方古代只有双刃和直型的剑,对西方人来说刀也被定义为剑的一种。下面是小编为专门您整理好的:剑的简介。
剑的基本介绍
名为“Saber”(单刃的军刀)、“Falchion”(单刃的弯刀)也被归于西方文化中的“剑”一类。再如日本则没有区分刀与剑,日文中的“剑道”或者“剑术”其实是中国唐代流传到日本的双手刀法。
在中国文化里,剑与刀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剑特别用来用来指“双锋直型刃”,而刀则是指“单锋弯型刃”。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剑的结构
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剑身包括剑尖、剑梢.剑刃、剑脊;剑柄包括剑格和剑茎,绝大多数剑还带有剑首可以系剑穗(系剑穗的称“文剑”,常佩于古代文人身上,这种剑多作装饰;不系剑穗的称“武剑”,这种剑才是用于武拼的)而有的剑还有剑箍。剑身安装在剑柄上即可称之为剑,通常配有一个剑鞘,可以套在剑身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的历史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 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 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的形制大略有:早期短剑流行于西周早期,典型式样有:柳叶形扁茎式,其整体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腊中央略微隆起,没有剑格,腊和茎没有明显的分界,茎扁而有两穿。
薄腊无格圆茎剑流行于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样有:薄腊圆茎短体式,其腊如叶状,中脊起棱,至从末端延长成为圆茎,虽茎较为细长,然而整体仍为短剑式;薄腊锐下圆茎式,其腊扁平而薄,锋断,下端斜收呈尖锐状,脊凸起延长成圆茎,但无首亦无格。
无格斜从扁茎剑流行于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样为:两从较宽而腊短,中脊呈直线状隆起,两从微斜而凹,下端平,无格,或格不连铸,扁茎有穿。
厚格剑流行于春秋战国之际,典型式样有:斜宽从狭前锷厚格圆茎有箍式,其背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所收略同,格为倒凹字形,但圆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
薄格剑盛行于战国时期,两从均匀,腊有长有短,剑格薄,圆茎无箍。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渊,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据范文澜《中国通史》记载:“河南西平有冶炉城,有棠溪村,都是韩国著名铸剑处。西平有龙渊水,淬刀剑特坚利。”他告诉笔者,西平棠溪春秋属楚,战国属韩,是当时冶铁铸剑的胜地军工基地,距今已经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先人们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的铁器文明,辉煌了中国的宝剑文化。
西平县春秋时属楚,战国时归韩。县西有古柏城,属柏皇氏原封地。周边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马岭。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战国至晋代的重要冶铁基地,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保护最完整的冶铁遗址区。自秦至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上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设置铁官,督办兵器制造。元和十二年冬,唐宪宗发兵平定中原叛乱,将棠溪冶铁城夷为平地,自此,棠溪宝剑从历史上消失。
棠溪冶铁遗址位于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两岸,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铁遗址南部有冶铁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两次来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专家张静安前来考察,最早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冶铁炉。冶铁炉为椭圆形,直径零点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铁炉壁呈现有焦煳色的烈火烧烤痕迹。这一重要发现,揭开了人们认识古代冶铁铸剑历史新的一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剑的简介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