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减灾工作会议讲话
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把救灾减灾事业纳入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探索救灾减灾事业规律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规范救灾减灾政策措施、建立救灾减灾的保障体制和机制、提升各种救灾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局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救灾减灾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救灾减灾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从昨晚到现在全县降雪已超过10厘米,属于暴雪。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两至三天仍将有大范围降雪,局部地区将有暴雪,降雪厚度仍将超过10厘米,防雪减灾救灾工作形式非常严峻。为此,我借此机会,再重点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目前,正值省“两会”召开之际,春节也即将临近,中央和省市已就防雪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反复强调和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需对此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抓好防雪减灾救灾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要强化措施。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农业生产设施等重点环节,迅速抓好防雪减灾救灾工作。交通、公路部门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安排足够的人员和工具,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和值勤,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重点保障国省道、县乡道交通安全与畅通。教育、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妥善安排学生安全返家,没有完成期末考试的,可立即放假,考试工作改到下学期进行。各乡镇、园区、县直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机关和村居干部走上街头清障扫雪,并深入困难家庭,特别是住房安全条件较差的家庭,落实除险防范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户,要安排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业部门要派出人员分赴乡镇、村,做好农业设施和农作物防雪减灾指导工作。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电、通讯等设备的维护和抢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商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市场货源的组织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工作。
三要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防雪减灾救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各地出现的灾情要一日一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和报灾工作,迅速把救灾款物和雪灾应急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防雪减灾和救灾工作的督查,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迅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四大班子领导也要按照联系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扎实做好防雪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总之,希望同志们一定要切实重视这次防雪减灾救灾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打赢防雪减灾救灾工作硬仗。
救灾减灾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减灾救灾是民政工作的传统主业,历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召开减灾救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措施,部署工作,明确路径,对我们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减灾救灾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任务,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减灾救灾工作科学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肯定2011年减灾救灾工作成绩
2011年,在全区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减灾救灾体制进一步健全,公众防灾意识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一)积极应对、全力抗击,有效开展抗灾救援工作
去年以来,我区各类灾害发生较为频繁,先后出现了洪水、地震、风雹、雪灾、泥石流、滑坡等较大自然灾害。特别是2011年11月1日伊犁州和2012年3月9日和田洛浦发生的6.0级地震,造成损失较为严重。国家民政部先后两次紧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派救灾工作组赴疆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共申请拨付救灾资金6.978亿元,调拨救灾帐篷、棉被褥、棉衣裤等救灾物资共计3000余万元,确保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勇于探索、科学创制,不断完善减灾救灾机制
一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综合减灾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及时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二是制定了《自治区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规范了我区救灾应急工作程序,完善了各项应急措施。三是印发了《自治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灾情管理制度。四是逐步完善了地州《自灾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了横向覆盖、纵向贯通、上下衔接、协调有序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机制。
(三)多措并举、开拓创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去年是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提升了全民防灾能力,提高了基层减灾水平,一是加大了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5·12”国家防灾减灾日期间,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减灾委20余家成员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举行了3000多人参加的大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疆各地共发放维汉双语宣传单150多万份,防灾科普知识手册90万份、制作宣传图板5500余块,广泛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二是继续做好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示范引、整体优”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区有29个社区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属历年最多。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2011年10月18日—10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救灾业务培训班,各级民政局共210人参加,培养了一批减灾救灾工作队伍,促进了全疆减灾救灾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四)完善设施、夯实基础,推进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建设
经过积极争取,目前,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已经开工建设。喀什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也正在积极筹备,待国家发改委立项。自治区、地、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管理技术装备、救灾救援装备等项目建设已列入《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
二、制约当前减灾救灾工作的主要因素
一是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于2010年7月颁布,个别地州的预案仍未修订完毕。此外,部分县市还未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不便于有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防灾减灾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全区避难场所建设还相对比较滞后,避难场所内设置比较单一、应急设备配备不齐全。目前,我区被国家表彰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量比较少,规模还比较小,示范社区建设的标准还比较低。
三是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要将灾情报至上一级民政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州和县市灾情报送时效性不高,晚报、迟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会熟练使用报灾系统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2012年减灾救灾重点工作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力办实事”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十三次民政会议和全国减灾救灾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把今年的减灾救灾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一)强化协作协同,着力推进减灾救灾机构建设
新形势下的减灾救灾工作,是一项跨部门、多层面、宽领域的事业,要强化部门协作协同,在组织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在创新体制上出成果,在狠抓贯彻落实上见实效。一要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组织领导作用。各地州民政部门要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力争成立减灾委员会,发挥好减灾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抓好减灾救灾工作落实。二要充分发挥减灾救灾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民政减灾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各地州、县市民政部门要健全减灾救灾机构,配齐配强精干力量,夯实物质基础,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有人干。三要充分发挥减灾中心的技术服务作用。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加强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和技术服务建设。根据国家减灾中心和自治区减灾中心建设要求,各地州要积极协调,尽快成立减灾中心,及时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相关政策服务。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各级救灾应急能力
救灾人才队伍是做好救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能力素质是关键。一是抓好减灾救灾队伍建设。各级要重视救灾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救灾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素质和能力。也可通过业务培训使民政干部人人会救灾工作,加强灾害灾情管理,确保灾害有人管、灾情有人报。坚决杜绝有灾情无人管、无人报的现象发生。二是抓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按照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推进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建设,每个乡、村至少要有1名灾害信息员,充分发挥村级灾害信息员的灾害预警预报、灾情报送、灾害救助、灾害评估等作用。
(三)强化政策创新,着力提升应急工作运行效率
推动民政救灾工作与时俱进,必须坚持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要求,2012年底,自治区、地州、县市、乡镇、村(社区)要形成五级灾害应急救助网。为此,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抓好地州、县市的预案修订工作,地州民政局负责抓好县市、乡镇的预案修订工作,县市民政局负责抓好乡镇、村(社区)的预案修订工作。二是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规程。根据《自治区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各地也要抓好制定本级《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规范救灾应急响应和减灾救灾工作。三是加强救灾资金管理。2011年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疆自然灾害启动响应的给予70%的资金补助,自治区配套30%。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印发了《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及考核暂行办法》,就自治区配套的30%资金,明确了自治区与各地州承担的比例。各地州要进一步落实好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十三次民政工作会议上“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讲话精神和《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及考核暂行办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给予财政支持,进一步提升救灾应急工作运行效率。
(四)强化设施完备,着力提升应急设施保障能力
实施《自治区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建成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一是推进救灾物资库建设。力争6月底前完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乌鲁木齐分库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继续做好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喀什分库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国家发改委早日立项。二是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标准,继续开展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要突出质量,不留于形式,年内力争每个县市创建3-4个减灾示范社区。三继续做好“5·12”国家减灾日宣传和避难场所建设。今年5月12日是第四个国家减灾日,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我区2012年“5·12”国家减灾日活动的通知》,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安排好国家减灾日的各项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短信、标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5·12”防灾减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防灾知识,强化公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并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绿地、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这项工作要在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的基础上,今年 “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完成100个避难场所挂牌任务。并逐步完善设施,配齐设备。
(五)强化新灾救助,着力推进恢复重建质量建设
灾害应急救助、灾情信息管理、灾后恢复重建是多部门合作的一项工作,民政救灾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努力形成推进灾后重建的合力,切实做到部门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一是做好新灾应对工作。近年来,我区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远远超过以往的认识和经验,灾害防御难度极大。为此,各地要及时总结近年来救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对救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切实做好应对新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突出地位,毫不松懈地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二是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报送管理工作。针对个别单位灾情上报不及时的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120号),灾情统计是民政部门的传统业务,是减灾救灾最基础性的工作。各地要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目标切实加强灾情管理,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灾情台帐管理制度,实时关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健全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会商、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实现全区灾情信息无迟报、无漏报、不误报。三是探索建立灾情核查机制。对上报的灾情,各地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地、州级民政部门认真把好数据关。一方面结合灾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对于损失较大的数据要详细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要派工作组或借助社会力量加强现场核查,研究探索核查办法和评估统计指标,加强灾情统计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同时,今年民政厅还将对重大灾情进行逐次核定,请各地加强与有关涉灾部门对重大灾情和阶段性灾情的会商,做实做细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四是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制度,减少居民损失。伊犁、和田、阿克苏等地震灾区要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规避灾害、经济适用的原则,把灾后重建与富民安居、牧民定居、扶贫工程等结合起来,协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要定期上报重建工作进度情况。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确保重建资金安全到位,对违规使用重建资金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确保重建工作进度和质量。
同志们,民政救灾工作承载着灾区人民的期盼和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力以赴做好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救灾减灾工作会议讲话(三):
一、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后,各地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向市、县民政部门传达。要认真组织学习罗部长的重要讲话,把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安排好、落实好,要拿出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严格督促检查,做到抓紧、抓细、抓实,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着重强调三点要求:
首先要吃透会议精神。一是今年减灾救灾工作一定要树立政治观和大局观。按照罗部长讲话要求,在思想认识上把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保障今年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要从这样的政治高度认识今年的减灾救灾工作,就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立足于防大灾、救大灾,超前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全面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出贡献。二是要全面做好今年的减灾救灾工作。做好今年的减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来不得半点马虎。要按照罗部长讲话中提出的做好今年减灾救灾6项工作的要求,逐项细化成具体工作方案,要以扎实做好新灾应对工作为重点,把灾前预防、灾害应对、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三是要着力增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罗部长在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当前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几个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对照检查。要按照罗部长提出的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和科技运用等方面能力建设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统筹设计与因地制宜、实践创新与经验运用的关系,确保在应对大灾面前储备充足、预案完备、协调有序、行动有力、保障有效。
其次,必须树立风险意识。一是从气候变化看,必须增强防御极端气象灾害的风险意识。据统计,自1991年至2010年这20年间,我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比1990年前40年间发生频率高出20%,近10年来极端强降水现象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强台风和超强台风侵入我国的次数也有增加趋势。因此,今年更加要有防御极端气象灾害的风险意识。二是从地震趋势来看,必须增强防御破坏性地震的风险意识。专家会商认为,今年我国大陆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较大,渤海海峡及邻区、辽蒙交界地区、山西临汾至晋陕交界地区、冀鲁豫交接地区、闽粤交界地区及附近海域、宁蒙交界等6个地区属于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需要关注的地区。面对日益众多的人口、密集的城市、经济的安全,我们的挑战会更加严峻,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三是从应对灾害的能力来看,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在软件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防灾减灾日的设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以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普及,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有所提高,但还不够深入扎实,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在硬件方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应用,减灾救灾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总体上防灾减灾的工程设施基础薄弱,城乡住房特别是广大农村住房设防标准偏低,这些都是我们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风险和隐患。所以,今年我们更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情况和问题想得更加严重一些,坚持打有准备之仗。
第三,必须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罗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夺取今年减灾救灾伟大胜利。必须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反应迅速、措施得力、保障有序、效果显著。一要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把国务院条例明确的以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自然灾害救助责任制落到实处。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做到决策科学、协调有力、指导及时、督促严格。三要强化灾情管理,为救灾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要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普及现代科技在减灾救灾领域中的应用。五要强化救灾应急,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六要强化减灾救灾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牢牢把握话语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当前需要注意的几项具体工作
罗部长的重要讲话对今年的减灾救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这里,我仅就当前需要注意的几项具体工作再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救灾工作。今年以来,我国南方和北方部分地区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的雪灾还在持续,云南等地旱情已初现端倪。从全年灾害趋势来看,今年的灾害形势不容乐观。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罗部长的讲话要求,扎实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工作。一要继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及时总结近年来救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对救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突出地位,毫不松懈地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二要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抓紧修订和完善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合理确定响应启动的条件和等级,明确工作措施、流程和要求,切实做好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三要加大对基层民政部门的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民政部门救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市县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好国家各项救灾政策。要加大政策创制力度,今年要重点推动市县民政部门制定出台本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各省均有一定数量的市县出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切实将各项救灾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关于灾情管理工作。灾情统计是民政部门的传统业务,是减灾救灾最基础性的工作。各地要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目标切实加强灾情管理。一要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按照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今年新上线的报灾系统,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灾情台帐管理制度,实时关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二要完善灾情报送通报制度。去年下半年部里开始对各地灾情报送情况按季度评估通报,对提升灾情报送的规范性、及时性起到明显促进作用。各地要尽快建立完善这一制度,督促指导地方高度重视并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四川、广西等灾情报送需经审批的地方,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依法有序开展救灾工作。三要探索建立灾情核查机制。对上报的灾情,各地要逐级落实责任制,省级民政部门认真把好数据关。一方面结合灾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对于损失较大的数据要详细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要派工作组或借助社会力量加强现场核查,研究探索核查办法和评估统计指标,加强灾情统计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同时,今年部里将对重大灾情进行逐次核定,请各地加强与有关涉灾部门对重大灾情和阶段性灾情的会商,做实做细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四要加快推进乡镇报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5省3746个乡镇通过网络上报灾情,江苏等省实现乡镇网络报灾全覆盖。今年部里计划进一步加大试点范围,争取覆盖到1/4的多灾易灾县。希望各地认真配合,尤其经济较发达和多灾易灾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率先取得突破。
(三)关于救灾捐赠工作。去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民政部制定了《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这是规范救灾捐赠统计工作,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发挥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一方面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救灾捐赠统计工作,另一方面,要注意采集其他捐赠接收机构的相关数据,这方面的协调任务比较重,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同时,要切实履行好救灾捐赠组织指导职能,从制度和机制方面下工夫,规范救灾募捐活动和救灾捐赠资金使用信息的公开,加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的公示反馈,健全救灾捐赠管理协调机制。
(四)关于《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2009年,《中国灾害志》丛书成功申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基金项目并立项,项目将历时10年完成。经部领导批准,2011年12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编纂出版〈中国灾害志〉的通知》,正式启动《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民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建了编纂委员会名单、制定了工作方案。为便于各地交流,促进工作开展,总编委会办公室将定期以简报的形式编发总编委会的编辑指导意见、编辑方针,以及各地编纂工作中的好经验,以供各地学习参考。同时我们将抓紧起草编辑手册,经专家论证定稿后尽快下发各地。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高度重视《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抓紧推进相关工作。没有上报编委员会名单的,请在本月底前将编委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报总编委会。各地卷编委会要尽快确定编委会办公室联络人名单,并将联系方式报灾害志编辑部,同时在本月底前推荐6-7个符合入编条件的地(市、州、县)名单报总编委会办公室,以便确定试点入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