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2016-12-09

创业政策以提高国家或者区域内创业活力水平,以及为新企业的出现创造有利的环境为政策目标,在南京这个地方,为了鼓励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政策出台?看完小编整理的南京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南京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创业

南京创业担保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并以一系列税费政策调整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南京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同时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

降门槛——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提升至50万元

南京市原有的小额担保贷款将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并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意见》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同时,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经营性商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后按创业担保贷款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如何降门槛?《意见》提出,南京将建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落户在宁高校、经认定的创业园区内注册经营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经审核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南京除了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外,还对创业孵化成果给予补贴,每个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实体,入驻政府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上述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促就业——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

《意见》明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南京籍毕业生的,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意见》将该市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等11类登记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并按规定对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时,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稳岗位——失业保险费率下降执行期延长

在稳定现有企业工作岗位方面,《意见》要求按规定延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的执行期(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同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稳岗位的同时,该市进一步鼓励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初始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该市对取得商业贷款能按时还本付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南京:大学生创业出扶持政策 可优先申请资金补贴

南京大学生创业将有专门“身份证”,凭证可享受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优先申请公租房等一系列优待。南京市昨日公布了《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业细则》),明确成立专门服务大学生创业的服务机构——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

大创办——创业大学生的“娘家”创业证——享创业优待的凭证

大学生创业有了“娘家”。南京市政府明确,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投身创业的大学生将有统一的身份标志,并能凭证享受政府的各项优待。南京市制定了统一的大学生创业证,明确申领条件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根据部署,南京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 (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创业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青年大学生创业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创业细则》中大学生创业都有哪些优待?

1、资金扶持

优秀创业项目政府投资入股

如果你的点子够靓,手上的创业项目前景看好,政府还将投钱与你合股。《创业细则》规定,大学生可以在市、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条件有两项:1、申报创业项目者必须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

2、创业项目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根据规定,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2、住房补贴

创业大学生优先申请公租房

除了在资金上进行扶持之外,南京市政府还将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免费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3、无息贷款

小额贷款最高可贷50万元

为了破解大学生创业的资金难题,这次的《创业细则》中专门就创业融资政策扶持的申请与办理做出详细规定。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凡符合上述小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小贷贴息,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流程可在“南京大学生创业网”查询和下载。

此外,大学生创业还可享受创业成功奖励、带动就业奖励、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具体的申办程序可向所在区、县“大创办”咨询。

4、免费培训

可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为了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南京市政府将买单提供创业培训。《创业细则》规定,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参加有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每人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由市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到定点机构报名,定点机构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培训。参训学员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培训学员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培训的学员个人先全额垫付培训补贴费用,由定点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方式预收。培训合格的学员自领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六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 80%给予补贴。学员在培训合格后一年内可向市“大创办”提出申请(也可由定点机构代理),经审核并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市民卡。

5、生活费补贴

创业实训期间政府发补贴

为了增强大学生历练商海的实战经验,这次《创业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持《创业证》的南京户籍大学毕业生,每人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实训。已参加创业实训的,实训期内不得再享受由政府补贴的其他培训项目。

符合条件的学员在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实训期为3-6个月,由政府每月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开展创业实训工作的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实训基地享受服务费和实训费补贴。

创业基地扩容

栖霞、江宁、浦口三个大学城各建1万平方米大学生创业基地

此前,南京市制定了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计划,到2015年扶持大学生创业人数达1万人,带动就业人数5万人。配合这一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南京市将为大学生量身定做创业平台,计划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基地)20万平方米,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面积拓展到1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在大学城内或附近,各建1个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中安排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载体专门用于大学生创业。

国家鼓励创业推出哪些创业政策

一、创业培训政策

1、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

2、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创业场地政策

1、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大学生在创业时将家庭住所、租赁房和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县建立的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

三、创业贷款政策

1、创业的支持政策

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额度一般为5-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创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后,可按人均5万元计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一年期还本付息后,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2、贷款提供的要件

创业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3、贷款的审批程序

(1)借款人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中心推荐;

(3)街道(乡镇)社保中心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局;

(4)县就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

(5)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创业贷款。

四、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1、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对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4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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