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契税新政策
2017年苏州买房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年苏州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年苏州购房契税新政策如下
苏州购房契税新政策最新解析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的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文件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截至申报时,购房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身份证件注明出生日期为准。如已超过十八周岁请单独填写保证书,并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唯一住房是指购房之前在省辖市范围内没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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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共包括10项措施,一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目前,针对市区商品住宅去化期较短的情况,要适时调整供地计划,加快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市场销售。三是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四是建立市场平准房源机制,市区(不含吴江区)应全面清理已建和在建定销房、安置房源,将满足征收安置需要后剩余房源,作为平抑市场房价房源分批投放市场。
五是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强化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和稽查。 六是全面清查金融违法行为,查处银行机构资金变相流入首付房贷情况,限制商业银行间利率竞争及与房产中介违规合作行为,加强贷款人资格审查,清理首付贷等场外加杠杆模式,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七是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违规展销和违规发放贷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八是提高市场动态监管水平,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九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十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