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哪些内容?能不能抵押

2017-05-06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或国家由全民制或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土地或国家由全民制单位或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或国家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或国家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

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受益集体或国家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受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3、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受益集体或国家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

1、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受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担保法》34条第2款的规定,耕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可见现行立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能否抵押持否定态度。

由于该条被规定在《土地承包法》的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因此应认为不适用于家庭承包的情形。另外,抵押权也受到相关的限制,《承包法》和《物权法》只规定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对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能否抵押没有明文规定。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