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23

在山西做创业能享受的创业政策有很多的,山西为了鼓励创业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山西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山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八项扶持优惠政策

7月15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举办“7月毕业季”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会上,60余家单位提供了千余个优质岗位,吸引了众多毕业生求职。专场招聘会还有两场,分别在7月22日、29日举办。招聘会上,省人力资源市场还公布了省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和办理办法,有意者可前往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

省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介绍,省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八项扶持优惠政策。政策适用范围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具体指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小微企业,具体指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小微企业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需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局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可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税收返还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享受税收返还政策。

返还标准: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3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

提交材料: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被录用人员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税务登记和税收缴纳证明。

创业实训补贴

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等开展创业实训,符合条件可享受创业实训补贴。

享受对象:创建单位。

补贴条件: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联合会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六个月创业实训,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指在实训结束后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数)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申请实训补贴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创业实训协议复印件;创业实训相关证明材料;由高校毕业生本人签名的接受实训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及稳定经营6个月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小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个人和合伙经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

个人申请小额贴息贷款(一式四份):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要求);本人已经申请办理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担保机构及贷款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贷款标准: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2年。

合伙经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一式三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近期和上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要求);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担保机构及贷款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贷款标准:最高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2年。

另外,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及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

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2014年1月1日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从创业资金中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2000元,最长3年。

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场租证明;稳定就业6个月证明材料。

创业就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就业补助。

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带动和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证明;工资表;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助

“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或“入驻高校毕业生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条件之一的创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享受对象:创建单位。

补贴标准:每户不超过5000元。

提交材料:创业园区申请建设补助应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入驻园区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和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证明;场地租赁证明。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提交材料: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招用人员花名册。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此外,对初创的小微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缓缴期限可延长至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第12个月。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小微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受新录用人员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新录用人员补贴提交材料:《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新录用人员花名册》;新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职工培训计划;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补贴标准: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实际履行合同1年以上的,再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职业培训补贴;实际履行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再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补贴提交材料:技能鉴定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新录用人员花名册》;经前期核准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新录用人员花名册》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审核表》。

补贴标准: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山西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 (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规定: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贷款。从2008年 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6.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从2009年起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可按规定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7.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8.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第1笔收入的年度起,1年至3年免征;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开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自获利年度起,1年至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至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开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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