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通知3篇

2016-12-02

国际会议,主要是指数国以上的代表为解决互相关心的国际问题、协调彼此利益,在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寻求或采取共同行动(如通过决议、达成协议、签订条约等)而举行的多边集会。下面是国际会议通知,欢迎参阅。

国际会议通知1

20xx年/第二届能源与环境保护国际会议是由内蒙古大学、香港工业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发起组织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将于20xx年4月20日-21日在桂林举行。

本届会议旨在为参会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可持续能源与环境工程及相关技术在全球的发展以及能源、环境相关产业面临的新机遇,从而推动国际能源的技术创新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以及相关行业的朋友们参加本次学术会议!

本次会议所有录用的文章将以正刊出版在《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上,全部被EI核心与ISTP同时索引,全文截止日为20xx年4月5日。

论文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本次会议征文主题

2、流畅的英文撰写,符合英文写作规范,可读性好

3、结构严谨,有实用性和创新性

4、原创的,未曾出版

国际会议通知2

院属各部门:

我院承办的“中药化学研究进展暨中药健康产业发展国际学术交流会”即将于本月21~23日在重庆举行(会议议程详见12月11日院办公系统通知),现已邀请国家科技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领导以及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专家、院士、学者亲临大会并做学术报告。

请我院各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本次学术会议,以部门为单位统计各部门参会人员,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5日下午5:00前办公系统发至科研处刘静、梁旭明、蒋渝,办公室吴诗礼、张艳,财务处王玉宏、黄琼,以便会务组根据人员情况做好会议资料、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准备,请按时将参会人员名单返回。请准备提交会议论文的科技人员16日前发至科研处和信息中心。现将参会人员统计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我院参会人员不收取注册费,22日上午8:00—8:50 在会场外(具体地址详见11日办公系统第二轮会议通知)签到领取会议资料,凭代表证进入会场,中午为自助餐;

2.我院专家指导培养的在院研究生亦可参加本次会议, 有关要求同上;请各部门统计参会研究生时在“备注栏”写

明我院导师姓名;

4.会务组将根据提交的参会人员名单准备会议资料等,填报了参会人员名单的方可签到领取资料进入会场,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返回统计表;

5.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纪律,请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 严禁在会场拨打电话、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等。 附件:部门参会人员统计表

科研处

20xx年12月12日

国际会议通知3

各学院(系、所):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博士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 20xx年我校研究生院在“985三期”建设中立项,继续设立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兹将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 申请资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脱产非定向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国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有关;

(5)资助的国际会议必须在国外(港、澳、台地区为境外,不属于国外)举行,申请人必须被邀请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或张贴海报;

2.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表现突出者,可酌情给予奖励。

3.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仅限一名成功申请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

二、 申请和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立获准资助的人选名单、资助内容及资助额度并予以公布。

2. 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20xx年4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所)负责研究生公派项目的老师(分管老师名单见//gs.tongji.edu.cn---> 国际交流)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见附件一);

(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下载的会议安排、申请者宣读论文或张贴海报的时间安排表、会议网址);

(3) 会议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第二作者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且被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并被安排会议宣读或张贴海报;

(4)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 4月12日,各学院(系、所)负责研究生公派项目的老师将申请学生的材料交至研究生院506室;

4. 4月15至19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申请材料评审;

5. 4月22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

三、 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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