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税务方向毕业论文
伴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一系列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在这些制度、准则、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工也越来越明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向毕业论文范文一:国内税务会计师的职责与作用
摘要:未来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企业税务会计或者相对专职的税务会计,更好地完成税务工作,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企业
1.前言
企业的税务管理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一个重要内容,税收问题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在进行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所涉及到的工作内容需要企业设有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从事企业税收活动。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等一系列税收活动的专业会计人才。税务会计师在从事税务会计的工作时,运用专业的会计学理论和核算方法,更加全面性、系统性的对企业的纳税活动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税务会计师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务会计能否成功实施,同时也是决定企业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主要工作职责
我国的税收政策复杂多变。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各行各业蓬勃发展,从而所涉及到的税务种类也纷繁不一。企业需要及时掌握税法动向和各项办税流程,如期完整的缴纳税款,这关系到企业的实际利益和企业的声誉,这就要求企业配备有专业的税务人员协助企业进行合理缴税,从而企业税务会计师应运而生。在我国,税务会计的构建尚未完善,但税务会计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正逐渐被人们认可。从事税务工作是个严肃而困难的职业,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管理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主要工作职责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静静地不断发展,国家相关的税法也逐渐细化和复杂化,由于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不足导致一些企业陷入了涉税危机,对其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这就要求税务会计师能够加强对企业税务的管理,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企业税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利用相关税法政策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措施来达到企业降低税务成本。
2.2..开展企业税务筹划
2.2.1纳税筹划的概念
简单来讲,税收筹划即是指企业采用合法的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的财务安排。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税务会计师为了更大化的实现企业的价值,通过对企业所经营的活动进行实现安排筹划,制定出最佳的节税方案,从而使企业的合法权益扩大化。通过企业税务会计的实施和税收筹划,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本综合市场自身的经营特点来筹划本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最终实现了享受税收优惠,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P#2.2.2纳税筹划的积极意义
现在社会上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税务筹划就是等同于逃税和避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相比于逃税避税,税务筹划是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国家鼓励的一项活动,而以逃税避税为主的非法税收行为则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因此二者不能等同。
合理而正确的税务筹划是税务会计师的正确决策下产生的,它能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组织形式,在规范纳税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同时税务筹划还能够借助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反作用于税收法制。我们知道,纳税筹划的开展能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投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并不断促使我国的税收法制不断完善,促进国家税收更科学的设计立法。
2.2.3简析纳税筹划对建筑安装业的作用
税务会计师开展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经营至关重要,现在以笔者所在的建筑安装业为例来简要叙述纳税筹划对企业的意义。
建筑安装业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所涉及到的税种多样、税额巨大,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据着较大的份额。笔者通过营业额项目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按照国家税制对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建筑安装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包括工程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因此笔者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可以依据条款,改变其工程材料的购买方法作出相应的安排来减轻企业税负。如企业按照合同为某企业建造一批商品房时,总承包价为1000万元,工程原材料等都由对方企业购买,总价为800万元,未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800)×3%=54(万元)。当笔者通过调查得知本企业对建材市场的熟知程度较对方更为熟悉,只需600万元就能将原材料齐备,因此笔者就购买建材与对方达成协议,由本企业代为购买,由此得出筹划后所需缴纳的营业税额为(1000+600)×3%=48(万元),相比之下节税6万元。
可见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十分必要,税务会计师通过分析并从中选择最有利降低总成本的方案也可进行节税。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时应该从全局考虑,从整体水平上减少国家对企业税务的总额,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盈利达到最大化。
2.3合理应对税务稽查,规避风险
正确合理的应对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是税务会计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税务会计师在实行节税方案的同时,就需要对税务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这不仅要求税务会计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达到相当熟悉的程度,并且还需要他们对税法了如指掌,能够分析、比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所在。当税务会计师在进行纳税调整时,就容易产生税务问题,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当面对税务机关人员例行的税务稽查时,就需要税务会计师在检查之前对企业进行自查。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结果和纳税要求有很大的出入。这就要求税务会计师在做纳税申报时,需要对企业的税收材料进行整理,使得企业更好应对税务稽查,谨防纳税调整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问题。
在税务稽查到达之前,企业税务会计师先对企业的缴税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将相关的书面资料整理核对,对原来没有注意到的问题税务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整,全面、连续、及时、准确地对申报税款、征收税款、入库税款和欠税等事项进行核算,确保国家税款的安全完整和及时足额入库。完整地记录税收业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涉税文书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使企业在面对税务稽查时能够从容应对。
3.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意义
3.1税务会计师依法监督企业纳税,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税务会计师在面对企业缴税问题时,不仅需要为企业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还负有依法监督企业的税收活动,对企业的税务进行管理,由于企业经营面广,容易造成在税务问题上的忽视,又因企业领导者缺乏税务方面专业的知识,
致使企业往往不能按时保质的缴税,从而陷入税收窘境,长期以往也容易使企业的管理者放弃对税收的重视,致使企业在税务方面的管理漏洞越来越大。税务会计师承担着监督企业税收并及时纠正已有的税收问题,全面提升企业对税务问题的关注度,保证企业的税收质量。
同时作为已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税务会计师则需要为企业谋求作为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承受着各方面的竞争压力,税务会计师在保证企业依法纳税的同时,可以为企业争取合法权利如企业的受尊重权、知法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使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税务会计师也可以为企业找到合法的途径获得救助和赔偿。
3.2税务会计师提供节税方案,避免涉税风险
此外,税务会计师还兼有为企业的税收“出谋划策”的作用,我们知道,企业税务成本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益,税务会计师在既定的税法体制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制定出最佳的节税方案,减轻企业的税务成本,在非违法的前提下为企业减轻税负。企业在实行节税方案的同时,可能在计税上出现纰漏或是由于对税收规定不了解或是税收流程不确定等因素所致未能及时缴税从而受到相关税务部门的处分或罚款等问题。税务会计师根据所学的专业知识对这些问题尽早发觉并及时改正,保证企业认真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从而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
4.税务会计师对企业不可或缺
税务会计师在对减少企业税务成本、减轻税务和降低涉税风险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其从事的专职税务工作和相关内容都和企业的实时利益相联系,同时也关乎企业的声誉和诚信度,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助推力。在新形势下,税务会计师的社会地位将不断被大众接受并认可,同时社会上也加强了对税务会计师的专业认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税务会计师会是企业重要的一份子,对提高企业纳税意识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5.结束语
税务会计师从事的是专职的税务工作和相关涉税的内容,承担着多项的工作职责,同时还负责税务会计的相关业务处理。目前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整体而言较为低下,企业经营者的纳税意识不强,这就需要税务会计师通过监督,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税法观念,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这对于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未来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企业税务会计或者相对专职的税务会计,更好地完成税务工作,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税务方向毕业论文范文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诠释
税务会计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依据税收法规,运用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税务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与筹划,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地缴纳税金并向税务部门提供税务信息的会计学科,其会计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独立纳税人,包括法人和非法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税法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也得到提高,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随着新会计制度和准则的颁布与执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矛盾愈发突出,建立完整、独立的税务会计制度刻不容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我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不宜采用英美那样财税分离的模式,也不宜采用法德那样典型的财税合一的模式,而应采用适度分离的模式。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回顾
1992年底,我国颁布了“两则”,随后出台了相应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会计改革这一重大举措,适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企业会计实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及会计原则,促进了企业会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耦合。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统一了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制,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行(以下简称“两法”)。“两则”和“两法”的实施使我国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首次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据统计,除内、外资企业在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等项目的差异之外,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项目达到40个左右,由于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尚不完整,当时采用了“纳税调整”模式,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的规定执行;税法没有规定的,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税法规定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从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独立化倾向初步显现,两者分离的序幕已经拉开。
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替代了《股份制有限公司制度》。2002年1月1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代替了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基本上消除了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差别,取消了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满足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标志着我国会计与国际基本接轨。2000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执行,意味着我国独立的税务会计已具雏形,企业所得税由“纳税调整体系”过渡到“独立纳税体系”。至此,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趋势已经确立。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最终表现为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两者所处的立场和视角不同(税务会计是从政府角度,而财务会计是从企业角度)、对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的概念界定和划分原则不一致所造成的。
(一)两者分离的现状。我国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会计收益与应税收入之间的差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收益包括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应税收入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等。据统计,会计收益与应税收入的口径与内容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项目多达30项。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已计入应税收入但未计入会计收益的差异项目;二是已计入会计收益但未计入应税收入的差异项目。
第二,会计费用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之间的差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费用包括营业支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可将其归纳为三类:一是允许全额扣除的,如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二是允许部分扣除(亦可称为限制性支出),如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等;三是不允许扣除的费用(亦可称为禁止性支出),如贿赂支出、非公益性损赠支出等。后两类与会计费用之间会产生差异。
(二)两者过度分离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项目过多,加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许多规定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和WTO不协调,因此,可以断定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过度分离的现象。
1、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的存在难以体现公平原则,也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当前,我国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所得税制度,在费用列支标准、税前扣除项目及资产的税务处理方面均有很大差异,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基不同、税负不均,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相比甚远,也不利于内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过度使用谨慎性原则的现象,为企业人为调节利润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准备计提由4项增加到8项,其理由是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首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已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又允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真可谓“慎之又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好比是给未出生的胎儿买了人寿保险,等等。另外,新会计制度在上市公司实行以来,利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关联交易与计提减值准备相配合的手法人为调节上市公司年报利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屡见不鲜。因此,一味强调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而不考虑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过度使用谨慎性原则,无疑会给企业人为调节利润提供较大的空间,实在是弊大于利。
3、税法对财务制度的强化及对企业违法违规处罚的加重与税收宏观调控功能不匹配。我国已经取消了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中处处可见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的影踪,如对企业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公益性损赠规定的开支标准等,项目繁多,计算繁琐,实际上是对企业财务制度的强化。虽然税收有利于保障政府财政收入的功能,但过多过细的对企业费用列支标准的规定往往事与愿违,并不能保障这一功能的顺利实现,与税收宏观调控的功能也不匹配。
4、两者的过度分离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难度。由于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项目过多,使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难度大,极其复杂繁琐,给税务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也提高了所得税征收成本。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在与税务部门的博弈中利用各种差异项目千方百计进行偷税、逃税、避税,也令税务部门防不胜防,十分棘手。
三、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的建议
为了实现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保持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协调,有必要改进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一)改进企业所得税制度
1、改进税前扣除项目中限制性项目的标准和禁止性项目的范围。取消统一的计税工资标准,企业的工薪支出采用外资企业现行办法较为可行;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应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改进相协调;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列支标准应尽可能简化;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限制,允许企业将其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据实列支,允许企业将因违法违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据实列支。
2、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消除内、外资企业间应税所得计算的差异,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改进企业会计制度
1、对企业发生的贿赂支出及因违法违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责任未明确之前,将该项损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失”账户,责任明确后由企业承担的部分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这样既有于利保障投资者权益,遏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有利于消除“个人违法,企业买单”的不正常社会现象。
2、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有待完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企业会计舞弊行为比较普遍的情况下,暂时取消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倡导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改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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