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浪漫小故事

2017-05-17

有些事情明明是错的,你却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明明是爱的,却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关于一些校园浪漫的小故事你会去读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校园浪漫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校园浪漫小故事篇一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 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褪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iove——Give 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校园浪漫小故事篇二

旁边不认识的孩子问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告诉他,那是因为我在想念一个人。

马木子:沈阳双鱼座女子,看很多书,写温暖的故事,最喜欢写17岁的爱情。

1。被我撞伤的男生

那个女人真胖,市场上卖菜的人中属她嗓门最大,最能抢顾客,她可不是一般的厉害。

她看见我时,眼睛里有警惕的目光,当我说出我要找刘知的时候,她上上下下地把我打量了好几遍,才带着我走进屋子。

屋子很小很黑很闷,刘知坐在一张吃饭的桌子前做习题,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身边放着两个拐杖,腿上的石膏还没有拆掉。

我拎着很多营养品,不知所措却又故作镇定地说,嗨,刘知。他回头看看我,认出我的瞬间,笑了。可旁边的女人却不镇定了,当她知道就是我把她心爱的儿子弄得腿骨折以后,看我的样子好像是看仇人,幸好前面有人来买菜,她才走了出去。

刘知跟我开玩笑说,你知道吗你把全校最帅的男生撞骨折了,那些女生会找你麻烦的。我知道他在幽默,可是我却说不出话来,因为我开车把他撞骨折了,我很内疚。

刘知的妈妈站在门口叉着腰,大声对我说,你知道不知道,他一骨折,都没人帮我卖菜了,于是,我赶紧懂事地说,阿姨,明天开始,我帮您卖菜。

2。人和人没有什么不一样

虽是暑假,但刘知不让我来,他说太累了,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可他却拄着拐杖,帮妈妈搬东搬西。

他说,你和我不一样。刘知没有爸爸,只有妈妈,妈妈靠卖菜帮他攒学费。我摇摇头,其实人和人没有什么不一样,我歪着脑袋问他,你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开我爸的车出去吗,我爸爸和妈妈又吵架了,摔了很多东西,连最后一张全家福都撕烂了,我不会开车,但就是想试试,拿我爸爸的车钥匙,跑了出去,结果刚一发动车子就冲了出去,撞倒了在路边的他。

他不说话了,我就在菜摊上帮忙,刘知妈妈一脸怀疑地看着我,终于忍不住问我,哎,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家刘知?

这女人,嗓门还是一样地大,买菜的卖菜的通通看着我,我赶忙摇摇头,他妈妈又大嗓门地说,我就说嘛,一般姑娘可不配喜欢我们家刘知。每个妈妈眼里,孩子都是王子。她很真诚地对我说,你明天不要来了。

她怕我会影响刘知的学习,她是真的想看到刘知上大学,那样她这辈子就无憾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这辈子已经很短很短了,她得了很重的病,她并不是胖,她是浮肿,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每天起早贪黑卖菜,赚的钱都攒起来,存到银行里。

我要走的时候,她还不忘补上一句说,你把他的腿撞了,还让他学习退步,就太过分了。

3。其实只有你才会让我微笑

我也不会原谅我自己。所以,我远离了刘知。他好像还不知道我和他妈妈之间的谈话,他来找我,那时,已经开学了,刘知的腿还没好,他站在教室门口,拄着拐杖,阳光落在他背后,把他照得那么温暖。

他说,你怎么不来我家了?我反问他,我为什么要去你家,医药费我爸爸妈妈都已经付过了。他难过地看着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说完就回了教室,他还是站在那里,一会儿,转身走了,他走了以后,阳光突然就不见了,我闷声闷气地做着数学题,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眼泪一滴滴地落到卷子上,字变得很模糊。

我擦擦眼睛,继续做习题。那次考试,我考了班级前二十名,刘知是年级第一名,我是最后一个去看成绩榜的,因为我只想看最上面的那个名字而已,看的时候,会微笑。

你是为我笑吧,刘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赶紧收起了笑容,转过脸去,云淡风轻,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他突然就拽住了我的胳膊,他问我,你是怎么了?他还说,是不是爸爸妈妈又吵架了?我非常冷静地对他说,他们吵不起来了,他们离婚了。

说完我就走了,或许刘知根本不知道,在他面前,我那么自卑,父母离婚没人肯要我,我和奶奶一起生活,我成绩那么差,根本考不上大学,我还爱打架,欺负人,我是个坏学生,虽然刘知并不嫌弃。

他还追上了我,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喜欢你。他还真会找时间表白,可是那时我没那个心情,我冷冷地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4。弄丢的初吻

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叫刘知,只不过,我不能对他说,他的妈妈又来找过我一次,嗓门还是一样大,但语气却缓和了很多,她递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刘知的笔迹,写满了我的名字。

他妈妈没再说话,可我知道我该怎么办了。

有个男生正在追我,说喜欢我喜欢得要命,我本来从没理过他,可那天放学的时候,他在校门口等我,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立在地上,他看着我说,嗨,上车。

我就跳了上去,上去的时候,我看见了后面的刘知,那时,他的腿已经好了,自己骑着破自行车跟在我们后面,男生问了我很多无聊的问题,我心不在焉地答着,后来,男生把自行车停在了一个小河旁,我跳了下去,站在他旁边,看了他一眼,其实还挺帅。

于是,我把手放在了他的头上,还把他的头扭到了我的面前,并且不要脸地把自己的嘴唇贴了过去,男生满脸的惊讶,但很快就笑了,我们的嘴唇碰到了一起,我很慌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咬到了他的嘴唇,出了血。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我能用余光看到刘知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我哭了。男生放开了我,笑着说,真笨!

男生有很多经验,所以,他想好好教教我,但我再也没给他机会,我匆忙逃走,边走边哭。我特别后悔,人的初吻应该特别重要,我怎么那么随便地就弄丢了呢,甚至,我都不喜欢他,一转眼就忘了他的样子。

我的眼前是另一个人的样子。刘知,刘知。

谁也不知道,那天我去了他家,市场已经散了,但他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能从窗帘上看见他的影子,我就那样看着,看着,不知道累。

5。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

刘知再也不跟我说话了,也没有机会了,他考上了外地的大学,我考上了本地的大学。我想,我该感谢刘知,如果不是遇见了他,如果不是他那么优秀让我在后面追赶,我可能什么也考不上,像这个城市里大多数姑娘一样,做简单的工作。

我给他写过信,也写过短信,可是都没有发出去,我不知道,原来我是那么不勇敢。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个医院的电话,我匆忙赶去,刘知的妈妈瘦成了非洲人,说话也软绵绵地,她最后对我说,你还是和刘知谈恋爱吧,只要你能原谅他。

我一直以为该被原谅的人是我,可我听到的事实是,那天我根本就没撞上刘知,他的腿骨折也不是因为我,他是因为打篮球,不小心摔倒了,他没钱去做手术,他不知道忍了多少疼,才走进了那片富人区,想找辆开得慢的车就撞过去,没想到,遇见的是我。

他妈妈说完这些就离开了,几个小时之后,我见到了刘知,我和他一起准备葬礼,甚至陪着他一起哭,我想在一切结束之后,告诉他,我还是喜欢他,可是一切结束之后,我还没说话,他先放到我面前一张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还问我,你和他还好吧?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他,我谈过恋爱,但每个时间都不长,可我还是点点头,还好。

我没有哭,他也没有,连再见都没有,他就走了。那天,我很早就去了火车站,还是没能赶上,我站在那里发呆,人来人往很热闹,有人在打牌,有人在说笑,还有人只是发呆,旁边不认识的孩子问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告诉他,那是因为我在想念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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