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房没签合同勿汇押金
2017-04-13
冉女士急于求租。她在某知名同城网上浏览,看到一条春江花月小区的租房信息:面积70平方米,月租3000元……”
这个价格,这个面积,都很符合她的要求。冉女士马上联系了对方。一个男人自称房东,姓李。李房东说自己不在家,如果要看房,会叫自己司机把房卡给送来。这个所谓的李房东还强调:“我司机现在在忙,晚上才能到。”
傍晚5点,一个东北口音的男子联系上了冉女士。男子说,自己就是房东的司机。“房卡在我这里,我先问问我老板,你别急。”男子说。
然后,李房东又来电话了。他说:“我司机联系你了吧?这样,房卡给你可以,但我出租的房子,里面有不少电器,我怕被损坏了。”
冉女士连忙说:“这不会的。我会小心使用。”李房东又说:“这样吧,你也不是短租,那就先交押金加一点租金,5000元够了。”
冉女士想了一下,同意了。她通过手机银行,分两次把5000元转到了对方提供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里。
钱转出,李房东和他的司机就再也联系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