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

2017-04-14

政府提出要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速升级旅游消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范文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意见及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打好现代服务业攻坚战,加快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集聚优秀旅游人才,培育优势旅游品牌,实现赣州旅游产业井喷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调结构、促转型、强产业、惠民生为切入点,加大开发力度,重点推进以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为主体的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以瑞金、兴国、于都、宁都、会昌、石城、寻乌为主体的红色旅游区,以龙南、安远、定南、全南为主体的客家文化旅游区,以上犹、崇义、大余、信丰为主体的生态休闲度假区转型升级发展,形成“一核三区”的旅游格局,把赣州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休闲度假后花园。到2020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次达到1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0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主要任务

(一)解放思想,推进旅游产业井喷式发展

1.创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转变旅游发展思路,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围绕“一核三区”和全域旅游,以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带来的爆发力,引发旅游发展动力的“井喷”,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兴旅”的旅游产业发展大格局。

2.加快融合发展。破解各种瓶颈,加大跨行业、跨区域的对接与融合力度。加快旅游与文化、农业、林业、水利、城建、体育、矿产、环保、商贸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形成共建机制,打造旅游新业态。

(二)破解瓶颈,深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

3.完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发展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协调管理,将各级旅游部门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并探索建立兼职委员联席会制度,明确兼职委员职责和任务,强化兼职委员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旅游产业协调管理的职责。

4.加快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行旅游资源产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盘活、做优旅游存量,促进涉旅资源跨产业聚集,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开发建设。

(三)加大投资,深度开发旅游特色产品

5.坚持旅游规划引领。按照先规划设计、后开发建设的原则,通过规划引领,加强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防止重复建设、盲目开发。增强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

6.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按照“一核三区”旅游格局,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策划、招商、建设,着力打造创意旅游产品,提升观光旅游产品,丰富休闲旅游产品,做大做强度假旅游产品。

7.推动旅游市场全面开放。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整合。引导社会资本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旅游众创众筹空间等新型孵化平台。采用债券融资等市场化筹资方式,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提供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8.发展壮大旅游企业。鼓励旅游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做大做强。鼓励旅游企业突出主业、多元经营,向多业务、多行业、联合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旅游企业航母”。

(四)强化配套,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9.完善旅游交通网络。着力完善旅游交通规划设计,形成畅通有序、多模式一体化的旅游交通体系。将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当地交通发展规划,优化高速公路与景区、景点连接通道。推进重点景区开设旅游公交专线、旅游直通车。将标志性旅游场所标识纳入城市交通标识标牌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章江、贡江、赣江流域旅游码头建设,完善相关水上游览设施。

10.健全旅游接待设施。完善赣州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推进多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推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强化以星级饭店为龙头,精品特色酒店、经济型酒店及民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层次食宿接待体系建设。

(五)拓展市场,延长旅游消费链条

11.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业。构建中心城区至瑞金“红色旅游休闲带”、至上犹“生态旅游休闲带”、至龙南“客家旅游休闲带”,重点开发山地度假、森林度假、滨水度假、乡村度假、温泉度假等产品。

1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赣州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旅游食品,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区域性旅游商品市场,重点旅游县(市、区)培育集“吃、住、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商贸综合体。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配套完善旅游特产商店、旅游特色餐饮、旅游娱乐消费等设施。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多渠道推介和销售旅游商品。

三、支持政策

13.加大财政扶持。中央、省、市支持服务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各类农业示范基地、水利风景区、森林公园、文化、体育等建设资金要注重与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融合使用。

14.落实税费优惠。旅游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缓收、减收、免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按年缴纳租金。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旅游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本区域旅游要素完善、规模壮大、产品提升。涉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大发展、快发展。

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范文二

为扩大旅游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为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提供支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精神,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扩大旅游消费领域,拓展旅游消费市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整合资源、培育品牌、创新服务,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精品线路为依托的旅游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游客7.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800亿元,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明显提升。

二、扩大旅游消费领域

(一)发展休闲旅游消费。重点推进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南太行和小浪底、鄢陵花都等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创建2—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成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提升旅游度假区的休闲度假功能,推进度假酒店等度假设施建设。创新发展休闲产业,加快开发登山运动、漂流、保健养生、温泉滑雪、房车旅游、低空飞行等休闲产品。大力发展城市周边休闲旅游消费,在城市近郊开发一批以康体休闲娱乐、农业采摘观赏、体育赛事节会、教育培训等为主题的周末休闲度假产品。

(二)培育乡村旅游消费。加快推动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带动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销售农副产品、改善农村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大中城市及重点景区,发展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乡村、魅力休闲乡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结合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和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集中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产业规模型等不同类别和功能的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村。

(三)拉动旅游购物消费。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完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流通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实施全省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创新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优旅游商品品牌。以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为依托,建设旅游购物广场,大力推进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旅游购物商店建设。实施亮化工程,打造夜间景观,开发夜间购物休闲产品,鼓励商场、餐饮店、酒吧、娱乐场所延长夜间营业时间。

(四)扩大文化娱乐消费。大力培育旅游演艺娱乐业,支持《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大宋·东京梦华》、《水秀》等文化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水平,鼓励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小镇和旅游景区建设演艺场、酒吧、茶吧等休闲娱乐场所。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曲艺、戏曲、杂技、民俗表演、文化巡游等活动,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市场潜力大的旅游演艺节目,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拉动综合消费。

(五)提高住宿餐饮消费水平。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推动住宿餐饮业向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住宿餐饮业消费潜力。合理规划星级酒店布局,推广连锁经营方式,发挥其价格、服务、品牌优势,带动整体消费水平提高。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发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主题酒店、度假酒店,建设形式多样的乡村休闲度假中心,满足各类消费需求。培育本地美食品牌,支持特色餐饮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名店。

三、拓展旅游消费市场

(一)开发康体养生和老年旅游市场。发挥医疗资源优势,开发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体验等医疗旅游项目。依托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等,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开展以养生、保健、药膳、中医药实践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活动。支持旅游度假区、自然疗养区、度假酒店开发以中老年为主、适合各类人群的健康养生、养老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与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激活研学旅行市场。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重大工程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依托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现有设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完善游客集散功能。加快旅游公共交通建设,实现机场、车站、码头等设施与外部交通无缝衔接。旅游景区要加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城市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厕所和停车场。加快自驾车营地、旅游房车营地建设。做好旅游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需求。制定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推动建立全方位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

(二)加快智慧旅游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鼓励传统旅游企业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河南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

五、强化旅游消费保障

(一)完善落实旅游消费政策。进一步健全对组织大型旅游团队、系列旅游团队、旅游专列的激励机制。落实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在相应科目中列支报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旅游休闲。落实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合作,积极开展个人旅游贷款业务,增强居民旅游消费能力。支持各地广泛开展旅游惠民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旅游发展成果。

(二)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建立行业检查、旅游监督员巡查、游客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旅游监督机制,引导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范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国内消费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挥了基础性作用。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1.2016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范并简化邮轮通关手续,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邮轮航线,进一步促进国内邮轮旅游发展。将已在上海启动实施的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逐步扩大至其他邮轮口岸。(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公安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制定出台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序推动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规划建设50—80个公共游艇码头或水上运动中心,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出台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尽快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借鉴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消费模式。(文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适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部牵头负责)

9.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