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注意!长沙公积金中心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2017-04-17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12月30日消息称,为了做好2015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的工作,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8日(共7个工作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汇缴、贷款收件业务照常进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1月9日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为了方便年终结账对账,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也自2015年12月28日至31日关账4天,停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发放、资金划拨等各项业务,贷款回收扣款及担保公司为逾期还款客户代偿还款业务照常进行。关账期间营业大厅将停止对外办理业务,各承办银行和中心各部室不得进入中心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操作。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并正在继续正常缴存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缴存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20%)

3、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三、贷款额度

1、贷款高额度长沙市区为50万元;

2、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80%);

3、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四、贷款期限

长期限为30年。

五、贷款利率

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00%,5年以上年利率为4.50%。现行利率如遇调整,则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六、借款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婚的提供近期(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一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红线图)。

3、抵押的房产须在市区范围内,竣工时间离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管理中心自收到个人贷款申请报告之日起,在所有贷款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八、还款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2、正常偿还贷款1个月或1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划拨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也可支取还贷,但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额。

九、贷款流程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办理部分业务的相关通知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一些流程。年底办理公积金贷款,通常面临放贷难、办理时间慢等问题。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提前了解相关的贷款政策、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助于贷款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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