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是什么 什么时候需要支付费用

2017-05-04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有许多程序和所需要支付的费用,类别繁多操作也并非简单,你有听说过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吗?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是什么,在什么养的情况下需要支付此费用,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又是如何计算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是指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境外人时,双方所进行签署的合同在送交易进行公证时所要产生的费用。二手房合同公证的办理在当地公证处都会有明确的指示,大家要按照当地公证处的要求来进行办理。目前来说,二手房合同公证并不一定需要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可以在交易之前向律师咨询,之后再决定是否要办理公证。

什么情况需要支付费用

只要一方涉及到境外人士,就要公证,或遗嘱、赠与等情况下

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要向交易房屋的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2)房产权证。(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5)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6)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费用计算

买卖合同公证费: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一方当事人为境外人的情况,现在上海政策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交易,所以境外人在上海办理相关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根据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3%+100元;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25%+350元;

贷款合同公证费:就境外人在上海购房如须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贷款公证费为贷款额的0.3%+100。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的详细解刨,希望原本还在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费所感到困惑的人看完之后能有些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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