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坟的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有时需要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政府会发出相应的公告。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迁坟的公告,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迁坟的公告范文一
龙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迁坟的公告
葫龙政告字【2016】2号
为改善龙湾新区交通状况和茨山河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日路与龙绣街交汇处以南、茨山河以北,曹屯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葫芦岛市宝山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龙港区双龙街道曹屯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曹屯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02
特此公告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关于迁坟的公告范文二
敦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迁坟的公告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关于迁坟的公告范文三
因科院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 放样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
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16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老港村骨灰堂、岑兜村骨灰堂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老港村联系人:卓建山 13850766624
岑兜村联系人:洪云清 13358586813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