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笔记

2016-12-20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笔记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笔记范文一

张荣臣

各位好,今天由我给大家辅导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几个问题。

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1959年印发过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在当时的情况下,条例起到了党员权利保障的作用,但是将近10年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进行,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迫切要求对原来的条例进行修订,这样中央在2004年9月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条例包括总则、党员权利、保障措施、责任追究和附则共五章、38条。中央为什么要制订这么一个条例?党员权利又有哪些需要保障?保障的措施和责任追究又哪些规定?我们今天就这些问题给大家做一个辅导。主要就讲这三个大的方面的问题。

一、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必要性

一是为什么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就是讲这个必要性。在讲到颁布实施这一条例的意义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指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大家注意,这里用的是“党内法规”这么一个专有名词,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段话虽然讲的是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意义,但也表明了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原因所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关于当前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世情(世界的情况)、国情(国内的情况)和党情这三个层面来看。

从世情上看,进入21世纪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冷战结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种发展的、变化的和竞争的趋势从一定意义上讲,对

党的建设提出了重大的挑战和考验,而我们党应当如何应对?我们必须准备观察世界风云变化,应对国际局势,沉着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趋利避害,掌握主动,紧紧抓住、充分利用、努力延长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一个好的国际环境,这是我们讲的世情。

从国情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么一个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对我们当前社会处于什么样一个阶段的定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主要矛盾并没有改变,发展的任务和压力十分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些多样化也预示着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可以这么讲,国内形式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句是“发展明显”,另一句是“问题不少”,而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分配问题、社会公平问题,都需要全党的努力,也就是说国内形势发展也需要我们全党做出努力加以应对,这是我们说的国情。

再来看党情,党内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队伍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党员大幅度地增加,干部新老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我们倒不是年轻干部有多少不足或多么不够,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年轻干部来讲,在理论和实践当中有不够的地方。这些不足从个人的经历来讲,一是对于党的历史没有切身体会,对我们党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段历史,对于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夺取政权的历史并没有切身的体会,也就是说对我们党把这个天下打下来是多么不容易理解得不那么深透;还有就是对于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残酷性也没有切身的体会,也就是说资产阶级政党、政治虽然也给人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选举的东西,但从本质上来讲,它还是维护其自身的最大利益,对这点来讲,有些年轻同志也不是有很深的体会。对于这些不足,这次我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这样概括的: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还不适应,这主要是讲了我们的党员干部的素质问题。还有一个不够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也许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这是我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所概括的党内所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分析来看,这些都给我们党执政提出了挑战,我们全党必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来应对这些挑战,那么加强党的建设也包括加强我们的党员队伍的建设,党的领导干部素质提高的建设,也就包含着调动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而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是发展党内民主,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指出了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和三大任务,全面总结了党执政55年来的六条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能力,概括了“五个以”的指导思想和“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对于我们全体党员来讲,认真学习贯彻这次全会的精神,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我们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也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全党的凝聚力,也就是说,也需要我们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十六大所强调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于这个问题是高度重视的,要求推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要围绕着“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来加强党的建设。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三大任务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有了这三大任务才有了我们所强调的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也就像文件里所强调的,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只要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十六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五大能力是: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诙谐社会的能力;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通过这五大能力的建设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

这“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分别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应该说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历史性课题,但是我们在这里边强调,这个执政能力建设是从全党的角度来讲的,就整个党而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是和党的根本任务相联系的,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我们能不能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能不能担负起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从我们党的全局性角度、从我们整个党而言的,而最终是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上,这就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不断提高作为党员个体的能力。而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作为党员个体的能力,就应该把行使党员权利作为发挥党员积极性、主动性的一个部分。也就是说作为党员来讲,没有一种动力,没有一种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也就没有你素质提高、能力提高的内在动力。所以作为党组织而言,也要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这应该是执政党意识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个要求。

(三)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 我们都知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

事实表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有了党内民主,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对于我们党而言,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始终面临和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这里面讲到的问题就涉及到党内民主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民主”最早是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最早使用“民主”这一概念,讲的就是多数人的统治。到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时期,资产阶级启蒙学者的代表人物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和卢梭等都提出了人民主权原则和主权在民学说,奠定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民主理论,并成为资产阶级政党反对封建专制斗争的有利武器。也就是说从民主的本源来讲,它是指一种制度,也就是人民主权原则和主权在民学说。我们中国共产党也十分重视民主问题,1945年黄炎培访问延安时问毛泽东,中国的各个历史朝代都没有跳出先兴后衰的历史周期率,这个王朝上台了,统治没多长时间又被别的王朝取代,他问中共能不能跳出这个“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当时毛泽东就跟他讲,“我们能。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情况下也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著名论断,把民主和社会主义放在一个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民主和社会主义是紧密联系的,这个出处大家可以看《邓小平文选》2卷的168页。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这个出处是《论党的建设》的第318页。刚才我们讲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的理解、强调和重视,在历史上,共产党人不仅把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而且也强调了要在党内实行民主。

虽然说民主是一种制度,但也要把民主的原则性规定、制度性规定应用到党内。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过程中就强调要摈弃布朗基派为代表的一些工人政党、宗派等密谋的性质,就是说不能采取宗派的密谋的这种组织原则,而实行民主的原则,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个出处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第200页。列宁在建党过程中也强调,“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领导人即委员会的会员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这是在《列宁全集》3卷的第191-192页。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讲,它也是强调党内民主问题的。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上所做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的报告中,就有一节专门论述了党的民主问题。他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泼,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

讲以上这些就是为了说明党内民主和党员权利的关系。我要先讲一下“党内民主”的定义,通过了解定义,大家就能够体会到党内民主和党员权利的关系。所谓党内民主就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体现在党的制度和党内社会中的,由全体党员一律平等的、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这就讲了党员的权利,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强调说要保障党员的权利就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权利。

这个权利意味着:一个层面是党员的权利是平等的,党员是党的主体,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的一切重大事务,所有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都有平等地参与党内各种事务的权利,这是党内民主的精髓和核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党员权利的平等也就意味着全体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年龄,在党内的地位是平等的,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决不允许有超越组织和其他党员之上的组织或家长式的人物存在。第二个层面是党的组织结构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政党是由各种机构和组织体系构成的统一体,这些机构和体系是不是按照民主原则组织起来是判断政党的特质的有效尺度,现代政党的运作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这种组织结构上的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形态。

有了这种好的民主的运作形态,党员的权利才有一个实现的载体,这些载体具体体现在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还包括一些具体的制度,比如党委会、选举制度、罢免制度、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第三个层面是运作形态是民主的,党内民主除了良好的制度,还要有党内的民主运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党内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制度的有效必须要有民主的运作。如果没有民主的运作,再好的制度也会受到侵害,而党的活动方式和组织生活的民主化也就是党内民主实现的程序性保证。这种运作包括党内事务的公开原则、讨论原则、多数决定原则、集体领导原则等。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党内民主是决定共产党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因素。我们发展党内民主既不是口头上的,也不脱离了民主一般原则的,更不是打着民主集中制这种旗号行个人专断之实。当然我们的前提是民族和集中统一,在民主集中制实行过程中,往往有一些领导者打着民主集中制这种旗号而行行个人专断之实。所以我们说要发展党内民主是实实在在地将党员的权利交还给党员,将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交给党的组织,在党内生活中由党员当家作主。列宁就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党内的一切事务由全体党员直接或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这段话在《列宁全集》14卷的第249页。党内民主是共产党一产生就要求的、内在的、本质的东西,我们入党都是自愿的,我们加进来是要发挥党员作用的,而决不是单向的来受命于上级的。所以说发展党内民主是党 的一项政治原则,是党的政治生命。在历史上我们之所以出现“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除了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之外,很大程度上还是没有把党内民主看作是一项政治原则,没有把党内民主看作是党员的权利。如果只是把党内民主界定为一种作风,广大党员只有义务,党内事务只是少数“家长”所把持,民主的权利只有等着他们恩赐,党业就不能发展了,党的生机和活力就停止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党内民主的理念从这种恩赐式的民主中解放出来,还党内民主以本来面目。发展党内民主的核心就是党员权利,所以我们说要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保障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笔记范文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

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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