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处分决定范文
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文体。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撤职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撤职处分决定范文一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纪检部门审查,2013年3月15日(周五)中午,时任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总队长(省文物保护执法队队长)曾敏同志,饮酒后驾驶单位车牌号为赣M09927的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江西中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曾敏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4.39mg/100ml,属醉酒驾驶。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以曾敏同志涉嫌危险驾驶,于2013年4月3日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3年6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曾敏同志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决定对曾敏同志不起诉。
曾敏同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受到刑事追究(不予起诉)。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政纪和党纪。鉴于曾敏同志在组织调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并进行了深刻检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曾敏同志撤销江西省博物馆馆长职务处分,由五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本决定自2016年5月10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
5月10日
撤职处分决定范文二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年月日
撤职处分决定范文三
各项目指挥部、总部各处室:
周琦,曾用名周胜利,男,1966年3月出生,汉族,平阳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民主同盟,高级工程师,2004年2月任温州半岛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工程处副处长,2006年8月任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周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纪律,根据温州市监察局《关于给予周琦行政撤职处分的建议》(〔2008〕温监建字第6号监察建议书)之违纪事实和处分建议,经总指挥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琦行政撤职处分,执行处分期36个月,从发文之月开始执行。
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