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采取积分入学政策 房产证可积分!

2017-04-28

昆山市实行新市民积分入学政策。针对非昆山籍新市民子女来本市就读的人数快速增长,为新市民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加快积分入学政策的颁布。昆山积分入学政策中,房产也作为一个加分项,其中,还有社保、计生等项目。  

积分入学的要点:

积分入学报名的资格:

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在昆山居住一年以上,拥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入学子女。

《细则》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招生。居住证满1年(房产证满1年、社保18个月内累计满1年),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稳定工作的外来人员。

关于居住年限的补充:

关于“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认定:一是,居住证满一年,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二是,有居住证,且房产证满一年或“当前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中任意一项的。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点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3月31日。

关于房产证积分截止时间补充说明:3月1日至3月31日为申请积分入学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如在5月20日(与户籍人口房产证 认定的时间一致)之前取得房产证,可以纳入积分。5月15日至5月21日,各区镇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受理3月31日之后、5月2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的积分登记。

《细则》对申报、受理、新市民提出异议、复核等过程及其时间作了明确规定:每年2月底前,相关部门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和施教区;3月1日至3月31日,新 市民申请、提交材料;5月底前,相关部门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6月5日前,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评分工作;6月6日至6月10日,申请人查分、提出 复核要求;6月15日至6月19日,积分公示、申请人提出异议阶段;每年6月底前,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公布;每年7月15日前,各区镇向进入积 分入学准入名单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可到昆山的民办学校报名。目前昆山全市共有民办学校44所,其中幼儿园30所,小学7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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