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适房要办哪些手续?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2017-05-06

居高不下的房价让许多人头痛不已,为了保障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等需求,国家特地出台了一些经济适用房申请与购买的相关政策,由于它属于保障性住房,交易不同于普通住房,而是有国家具体规定的买卖政策。那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要办哪些手续?经适房申请的结果又如何查询呢?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

首先,申请人需要持有夫妻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婚姻的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的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的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其次,申请人应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然后,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后,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

经适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以上就是申请经济适用房该带的资料、办理需要的手续以及经适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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