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
住房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几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 ,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
二、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计人民币 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每年上浮5%。
三、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已交押金 元整,如乙方中途要退出房屋,甲方一律不退还乙方门面押金。
四、承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每半年付一次租金,每次交租金需提前一个月
6)乙方应遵守工商税务营业等国家法律及甲方的管理制定并负责房屋
三包,室内外的卫生及维护公共设备的完好。在承租期内,必须爱护房屋的设施。损坏房屋财产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果发现乙方乱开、乱建,除负责赔偿损失外甲方将收回房屋。
7)乙方必须爱护绿化、树木、花草及其他护栏和电线、电缆、广告等公共设施。如有对以上各项损坏和造成事故的,一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8)乙方不得将租赁的房屋从事餐饮娱乐方面的营业活动,否则甲方将无条件收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提前半年签订合同。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实际面积为 平方米,现租予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转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______元,按约定期限,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第一次押付两个月与入住后第一月应交的租金,第二次至租赁期限截止前,每月支付租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做到通路、通水、通电到屋内,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如没有按约定日期缴纳房租、水、电等费用(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由甲方监督催缴,如乙方仍未延期交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房屋转租之前甲方与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涉及的权责与乙方无关,双方约定的相关权责自本次签订合同日期起有效。乙方如有再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房屋如有涉及拆迁、重建、大修、变卖、房屋产权纠纷等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协助。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补偿。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保洁等费用,并如期缴纳,包括均摊部分与个人使用部分。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或危险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将房屋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一至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
7、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①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②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③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④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8、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进行解决,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 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 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