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017-03-20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自身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下面是带来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纪法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作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准则》、《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准则》鞭策党员,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市委班子成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准则》、《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

一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努力在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中大有作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

三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指导和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上项目、促进转型”和发展“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管习惯不习惯,喜欢不喜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会缺位,与其刻意回避监督,不如坦然面对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成长成才、干净干事。

新特点、新要求、新提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媒体持续解读,广大党员干部也都在“揽镜自照”,明是非、知行止。然而,亦有少数人感到不舒服,觉得不自在,认为“捆住了手脚”。殊不知,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只有“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才能时刻保持清醒、行稳致远。

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干部的起码素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党员干部靠开门纳谏发现缺点、查找短板,靠群众监督警示自己、鞭策自己,靠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使“严”和“实”的作风得到大力弘扬,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

良药苦口利于病,监督约束利于人。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有的同志虚怀若谷、从谏如流,热忱欢迎监督。然而,也有少数人一提到“监督”二字就反感,刻意逃避监督,置监督于不顾。有的对同志的批评不当回事,只记在本子上不放到心里去;有的对别人“提领扯袖”的做法不以为然,搞“一提就跳、一扯就闹”那一套;还有的对制度漏洞只钻不补,热衷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都是缺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愿在组织和人民监督下工作的表现。

对党员干部需要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少数党员干部虽然接受党的教育多年,但最终走上邪路、不归路,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把各种监督当“儿戏”,把“严”和“实”的要求当“耳旁风”,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当“橡皮筋”,唯我独尊、自以为是,忘乎所以、私欲膨胀。

监督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摄像头,也是正容镜。有了监督,可以减少或杜绝“闯红灯”,给人以警醒和纠正错误的机会,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要把监督当作组织的一种关心,群众的一种关爱,做到“察纳雅言,从谏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严”和“实”的要求一刻都不能放松,监督也应成为一种常态。尤其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管习惯不习惯,喜欢不喜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会缺位,与其刻意回避监督,不如坦然面对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成长成才、干净干事。

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也是最好的防腐剂。自觉接受监督,要敢于曝光,把自己的思想、工作状况晾出来。心底无私、襟怀坦白,就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情。有的同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唯恐见光,这是要不得的。只有坦然面对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才能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厌约束,蕴祸患;监督好,大有益。

篇三: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自身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

有人说,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对于此说法,笔者完全赞同,《条例》和《准则》彰显的是我党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决心,树立的是一条道德高线,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作为一名党员,要做好《准则》提出的“四个坚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准则》提出的“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此外,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还要靠党员干部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政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条例》中表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这是我党传递的一个明确信号,明确的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进一步的扎紧了从严治党的“笼子”。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自觉准守执行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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