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的影响。人类在改造自然环境和创建社会环境的过程中,自然环境仍以其固有的自然规律变化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范文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和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我省于2015年2月至11月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为巩固大检查工作成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大检查中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各地各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解决环保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一批突出难点问题,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工作,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各地要分别建立“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台账,加快督促整改,确保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二)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各地要重点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伪造和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改正、涉嫌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三)整改问题工业园区。各地要切实做好问题工业园区的整改工作,尤其是对涉及群众搬迁、环境应急预案、规划环评、环保基础设施未建成或未正常运行等问题,要制定责任书,明确时间表,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淘汰落后产能。各地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继续淘汰“十五小”、“新五小”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五)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各地要对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排污口、违法开发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大检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加大督导力度,做到“三个不放过”(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对已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和隐患,要通过企业自查、环保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大检查中未排查到位和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
(二)严处重罚,严肃追责。各地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要依法重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产限排,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暂停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环保部门要联合司法机关挂牌督办,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同时要对工作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及监管单位要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顶风作案等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每月上报《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含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进度表》,每季度上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谁填报、谁销号”的原则,各地按级负责环境问题清单的销号,11月底前,向省政府上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含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工作总结,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厅,对不能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要逐一说明原因。省环境保护厅将根据环保大检查清单化系统销号填报情况及督查情况,每月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进行警示约谈,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联系人:省环境保护执法局 朱军社
电 话:(029)85429168 传真:(029)89124246
邮 箱:hbtzfj@sh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nxi.gov.cn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年6月20日
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范文二
xxxx纸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蒸汽余热发电项目未向环保部门依法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于201x年xx月xx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01x年x月x日
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范文三
xx县滦源糖化饲料厂:
由于你厂地处居民区的居住密集区,属环境敏感地段,周边居民对你厂噪声扰民、污水不能达标排放、气味难闻、锅炉烟尘造成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县政府及环保局反映和投诉。
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中设备运转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3、糖化饲料生产中产生恶臭气体,属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锅炉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烟尘对大气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
5、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不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07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对厂房设隔音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对露天设备和作业环节进行封闭,使噪声达到国家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
2、必须上污水处理设施(如:厌氧生物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对厂房进一步封闭,避免恶臭气体散发到周围环境中;
4、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备,或更换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型锅炉。
地址:县党政办公楼xxx室
联系电话:45xxx17
执行人员签字:
xx县环境保护局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