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模板
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那么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约定联系方式:xx
电子邮箱: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约定联系方式:xx
电子邮箱;
鉴于:
一、xx人民政府是xx国有资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依相关法律和政策由国有独资设立的xx有限公司是依法并经授权享有对xx人民政府拥有的国有资产之管理、收益、出租等全部权能,同时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快和提高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的参与市场活动并使之获得受益能力,不仅是物的本能,也是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社会财富的所有权人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而承租人亦为拥有使用和租赁该部分国有资产并因此进行商业行为的法定资格和权能的法人,且追求因产生这种活动所带来的合法的收益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具有社会责任感之主体,能够合法、最优、有效使用该部分之国有资产的能力和主客观条件,成为最优承租的唯一主体。
二、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
(一)甲方已经完全了解乙方的法定权能、完整的行为能力,具有为极好租赁使用该部分被租赁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乃至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和辅助条件等的物质、技能、文化条
件),乙方已完全了解甲方的法定权能、行为能力及对该部分国有资产的出租宗旨以及相关的国有资产的规定,并已完全知晓甲方享有被授权方管理和出租该部分资产的完全的法律资格。
(二)乙方已经完全了解依本协议承租的该部分国有资产在本协议签署时的状态和功能以及该物所现有和固有的各种形状和特征包括使用主观的和借助工具和资料或其他手段方能了解的该物的形状和结构及具有的其他,并已经阅读和理解了为承租该部分国有资产由甲方提供的全部法律的和技术方面的全部纸质的和电子的乃至口头的说明和介绍,该部分被租赁之物无法律上和客观上的瑕疵,具有做为物的全部功能,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上的权能,无抵押、质押、无诉讼和仲裁及对该物有法律上的任何被第三方限定的情形。
(三)双方均已声明对前述(一)(二)已做了完全的知晓,主观上表明了签署本协议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及已经充分考察、协商之友好的过程。
协议正文:
一、出租标的名称、用途
1、出租标的的名称:
甲方将位于xx区的资产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
2、出租标的的用途:
出租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于xx目的。
3、出租标的数量、类别等:
本协议应附所有出租资产类别、数量等详细的登记册,该名册载明了资产的数量、类别等必要的信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租赁使用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 年(为公历1—12月为一个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出租标的的交付
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的三日内,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依登记册接收,并需在登记上签字盖章,视为出租物交付完毕。
四、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方式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为:每年的1—3月份交付全年的租金,银行账号届时通知。
五、维修和保养安全由乙方进行,费用自理,维修保养的标准为保持常态使用之状态。
六、乙方对租赁标的装修和改造,需在进行前30日书面向甲方报告,报告需具备以下内容:
1、装修改造的出租物名称、部位、数量。
2、方案。
3、功用。
4、对原物的装饰改动评估及若恢复原状需支付的费用的评估。
5、其他甲方或乙方认为需书面说明的事项。
甲方收到该文件后,应在收到后15日内审查并提出有关意向,同时决定是否书面同意乙方装饰改动方案,当甲方认为需交付装饰保证金时乙方还需交付,至装饰改造期满出租物无质量和功能问题时可以退还乙方。
解除或终止合同届满,装饰改造之物无偿留于甲方,若该装饰物功能性服务已经不再存在,如其存在的必要性(与服务功能)已不存在,或出租物依法律或不可抗力其用途发生转变至装饰改造物无存在的必要,则拆除恢复原状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拆除恢复。
七、每年(日历之1月—12月)12月30日前乙方将当年租赁之物存在之状况书面报送甲方一份。
八、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部分转让出租物,但转让之部分不影响甲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构成甲方与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九、下列条件终止和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
2、不可抗力。
十、合同届满可优先承租
十一、在租赁物上设立广告牌等商业的行为,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收益事宜届时双方协议分配,有关登记、批准工作乙方进行,费用乙方承担。
十二、定义:
(一)“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二)“出租物”是指出租给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以及其相应的组成部分。
(三)“安全”是指防火、防灾等可预见、可预防之一切损害出租物的情形。
(四)本协议中提到的“天数”“月数”均含本数。
十三、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依文字本义进行,除上下文有特别指明的外。
十四、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对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益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信件的传真、邮件一经发出,以收件方所在地邮政印戳为收到标志,传真为电函以回复电讯为收到标志。当一方改变联系方式时必须书面通知,没有通知或通知未达另一方而另一方已经发出有关函件,则以从发出后届满十五日视为对方收到。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
1、资产明细表。
2、证件手续。
3、证明资料。
4、其他资料(可在该资料上鉴明内容)。
十六、本协议从签字时生效,共计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范文二
管理单位(甲方):
承 租 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管理单位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原州区财政局同意,甲乙双方按照公开、自愿、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资产现状
该合同所指出借资产(以下简称该资产)为国有的 ,现址为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已对该资产现状进行确认。
第二条 租借期限
租赁期限共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租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承租保证金 (¥ )。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用及其他问题,甲方可将承租保证金用于抵充乙方拖欠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或因拖欠租金产生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无任何争议情况下,经甲方通知,财政局在本合同到期后15日内无利息退还。 另外,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除终止合同外,所交押金没收不退。
第四条 租金约定
乙方在本合同租期内每月支付甲方租金(大写) ,(¥ ),按 交付租金(大写) (¥ )。租金收付按租期开始日计算,乙方必须在租期开始后10日内将应缴租金支付给原州区财政局指定国库账户,并凭缴款单到财政局核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