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制度

2016-12-22

农村交通安全是国家一直关注的问题,在做好农村交通安全这一方面,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的策划,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制度一: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工作制度 为拓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发挥农村广播站的宣传功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接受乡镇“交管办”的领导,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村(社区)确定一名广播员,按照本制度开展广播宣传工作。

三、每周星期一上午十一点半至十二点半播放一次蓬溪广播电台“农村千村广播站”节目。

四、每月最后一天下午五点半至六点半播放一次公安交警部门、乡镇“交管办”和村广播站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节目。

五、每周对本行政村(社区)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广播曝光,并对安全出行常识进行宣传提示。

六、每月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交管办”提供的资料,提醒本行政村(社区)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按时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

七、通知本行政村(社区)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学习。

八、广播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各种宣传资料,并建好宣传登记台帐。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制度二: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治本作用,明确乡镇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交管办”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乡镇“交管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应接受公安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对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教育。

四、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为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乡镇“交管办”要建立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宣传教育基础台帐,并对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登记建档。

六、乡镇“交管办”应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集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并通报本辖区上一季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状况,督促机动车驾驶人直觉遵守法律法规。

七、乡镇“交管办”应在乡镇逢场天组织宣传人员在场镇对赶集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乡镇“交管办”要督促各村(社区)在办公地点或村民(居民)集中地设置1—2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黑板报。

九、乡镇“交管办”要督促辖区的中小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安排,每学期每个教学班至少开展2个课时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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