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017-03-23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是高校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培养学生的工程法律意识及合同管理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唯一纽带。一般来讲,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仲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

关键词: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unit, inspect manage unit only bond. Generally speaking,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mposed mainly of tender documents, tender, as well a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for both sides accepted correspondence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content for engineering changes, additional design, project delay, cost, project subcontracting assignment, both parties breach,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 insurance and guarantee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般而言,合同支付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业主行为不规范,索赔难度大,监理职责不到位,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等。要改变或者完善这些问题,搞好合同管理,除了上面讲到的,除了平时注意收集好有力的证明材料、证据外,还要搞好以下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做好合同选择工作;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履约工作;合同索赔风险管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搞好正常的人家关系,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国家加快完善立法工作等。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推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建设。每一个工程完工后,工程负责人及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以求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工程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或者难以实施,如索赔等,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 合同管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等。

关键词: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计价模式;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合同管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我们应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等。

一、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反映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大量实践证明,一个项目的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发包模式的选择。常见的施工承发包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需要再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做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发包方另外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做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发包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选择的都是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一般是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经过招投标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再进行施工。比较适合城市热网工程和换热站工程。

二、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实行总价合同工程。

1、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1)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2)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3)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一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一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

2、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我们一般采用包死和按实结算是两种合同模式。这两种合同模式,结合在工作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这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1)按实结算合同(即前面所说的变动总价合同)双方根据施工图预算约定一个暂定合同价和按实结算的原则,在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根据按实结算原则编制竣工结算,经我方审核后的竣工决算价作为最终的合同价款。

这种合同模式,一般用于工程项目较大,工期较长,施工难度大,工期紧张,设计图纸不完善或边设计边施工,预计施工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对承包商来说,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另外,实行按实结算的工程,不能有效地约束施工方按图施工,施工方会想方设法增加工程造价,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2)包死即是固定总价合同,指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我公司目前的施工合同一般都是包死合同,即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施工蓝图内的工程量由乙方包工包料(除甲供主材外)一次性以一定价格包死,蓝图外工程、变更、签证待工程竣工后按实结算。

比如,我单位在签订风度天城供热工程施工合同时是这样约定的:根据施工图纸及乙方所报预算,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施工蓝图内工程量,承包价为2660214.57元。蓝图以外的工程量及变更、签证按实结算。计价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参考《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配套《陕西省价目表(2009)》,采用定额计价方式。

这种包死合同,其实是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的结合,可以优势互补。一方面,我公司同施工单位把图纸上反应的工作内容和经过现场勘察会发生的施工内容(比如拆除及恢复路面,设计图纸上一般反映不出来)都考虑了进去,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预算书、施工图为依据,签订了包死合同,这样的包死合同就是防止以后双方发生扯皮现象,能有效控制施工单位无故变更设计图,不按图施工,增大工程量,有效约束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按图施工,控制工程成本。能有效维护我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承包单位承担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和工程量风险也相对减小。

另外,实行包死合同,也可以减少预算人员对同一工程的相同工作的重复次数,只做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后变更、签证部分的结算,能有效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尽的义务。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与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1】、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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